会昌法院“六个强化”解决涉执信访效果好
2010-01-08 10:17: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赣州频道 | 作者:邹桃生
  近年来,涉执信访案件一直居高不下,数量多、处置难度大,成为各级法院的工作难点和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如何让涉执信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信访数量有一个大幅度的减少,是摆在各级法院面前的大难题。2009年,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深入分析近年来涉执信访案件的构成原因,重点从解决信访案件所涉根本问题出发,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处置了一大批信访难案。全年执结案件490件,受理涉执信访案件16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有效处置率达100%,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强化源头治理,抓好审执互动。该院注重加强内部工作协作,把兼顾执行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在审判过程中突出调解,裁判文书中注重说理,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同时,加大诉讼保全力度,依职权或应当事人申请,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以此为基础加大调解力度,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自动履行。

  强化措施到位,穷尽执行手段。涉执信访所涉问题90%以上均为执行不到位引发的,如何充分利用各种执行措施,最大限度的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涉执信访有效化解的最重要的途径。2009年,该院在处置一起信访案时,一手强化执行措施,加强被执行人的及其财产线索的查找,给被执行人以强力威慑;一手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明晰法理,讲明利害关系,促成自动履行。

  强化监督职能,争取各方支持。在涉执信访处置过程中,有一部分案件是法院无法解决的。对此,该院及时将案件相关情况详细报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上级法院,争得各方支持。2009年,在该院大力协调和争取下,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研究解决法院执行问题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细化部门协作配合职责;设立执行救助基金20万元,专门解决具体个案遗留问题。

  强化执行和解,推行疏导为先。一是推进执行和解联动机制建设。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形成执行合力,推动建立多元化联动执行和解机制。二是探索构建大执行和解机制。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民意、体察民情的优势,邀请他们参与执行和解,既为当事人创造了自由协商、互谦互让的氛围,也增强了法院调处结果的公信力,巧妙地将案件处理过程转变为协调协商、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过程,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服”。三是强化执行对话沟通。召开执行对话交流会议,由案件承办人和申请人互通执行情况和执行线索,现场答复申请人提出的问题,明确今后工作方向和措施。四是立足执行和解。和解执行是避免矛盾激化和预防信访案件发生的一条利好捷径。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方法,把和解作为实现司法和谐的重要手段,坚持将调解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探索调解方法,有效提高调解成功率,彻底化解诉讼矛盾。

  强化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执行。当事人信访,其中有一部分是因为对法院执行工作不了解而产生了不理解不信任。2009年,该院从四个方面加大执行公开力度。一是执行卷宗公开,当事人可以随时查阅,了解执行人员所做的工作;二是执行过程公开,对一些特殊案件或依当事人的申请,申请人可以参与执行;三是进一步扩大执行听证范围;四是对中止及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案件,作出裁定前,必须通知并征求申请人的意见。执行公开产生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强化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以情感人,从小处着手,从细节入手,规范接待当事人行为,做到“三声”、“三个一”,即“来有迎声、谈有笑声、去有送声”和“一句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切实从作风上解决“人难见、脸难看、事难办”的态度问题,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行、为谁服务的认识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