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门巍巍映天平
——东兴市人民法院涉外调解工作纪实
2010-01-04 15:02: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星航 费文彬
法官现场调解纠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坐落在中越边界的北仑河边,在短短十三个春秋里,默默地守护着法律的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担负起祖国西南门户安定与和谐的重任。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从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出发,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在处理中越两国各类民商事纠纷中,走出了一条不平凡的调解之路,被中越两国边城人民誉为“调解法院”。

涉外纠纷起波澜  公正调解促和谐

    东兴市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在涉外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中,严格遵循自愿调解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基本事实清楚、主要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按有关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调解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2008年3月,越南籍商人阮氏雄阿里巴巴网站上结识了在东兴做玉器生意的王伟,双方在签订购货合同,阮氏雄将总计24万元人民币预付款汇给王伟。后来因玉器存在明显瑕疵撤销合同。但是王伟在退还了其中的19万元人民币后,以企业产生损失需要补偿为由,拒绝返还余款5万余元人民币。双方协商不成,纠纷由此产生,阮氏雄将王伟告上法庭。

    2008年11月26日,双方开展庭前调解,阮氏雄和王伟因赔偿数额存在差异而不欢而散。随后调解员随即与王伟联系,从专业的角度指出王伟存在违约行为,如果诉诸法律,败诉的可能性很大。通过30几个电话往来,调解员的诚意和努力终于打动了王伟,同意返还余款,但考虑到自身的损失,提出了3.5万元的返还额,该提议也得到了阮氏雄的响应。12月1日,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将款项进行了交付。至此该涉外纠纷顺利调解成功。

    在诉讼过程中,东兴法院秉承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就付出99%的努力全力调解,把调解工作放在“快车道”上运行。

和风细雨化矛盾  院长亲解千千结

    2009年8月5日,几个特殊的身影缓缓走进了东兴市法院的大门,一进门,一位坐着轮椅的老人紧紧握住法官的手,发颤的说:“感谢你们啊,是你们让我那些后辈们明白了亲情比什么都重要,让我们多年未来往的亲人终于团聚一起。”说话期间,老人不禁泪流满面,而负责此案的张法官心中此时也是感慨万千……

    2005年8月9日,原告卜中文等人起诉被告张大千要求分割祖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屋一栋。因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卜中文等人一纸诉状将身居越南及国内的表兄弟诉至东兴市人民法院。案件主办人张法官通过庭审了解到其中一位原告已身患癌症晚期,另一位原告已经半身瘫痪,且被告张大千也身患重度糖尿病。为了这起官司,双方当事人的病情都被拖累恶化,而且原本是亲戚的两家人现已形同陌路。鉴于这种情况,周忠院长及主办张法官召集双方进行了8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劝说,他们最终被法官们诚恳的态度所感动,决定放下多年的积怨,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于2009年8月14日达成调解协议,楼房归被告张大千所有,张大千给付原告卜中文等人人民币6万元整。

    就这样,一起历时四年的涉外遗产继承案在法官们连续5天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调解成功。而类似这样的场景,近年来在东兴市法院已经是屡见不鲜了。

    “我们这里的涉外民事纠纷案件比较多,这些案件的妥善解决与否,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因此,进行此类案件的调解工作时一定要耐心、细心,讲究方式方法”。东兴法院周忠院长说。

    去年一年,该院调、撤中越边贸案件共38件,行政案件结案27件,协调撤诉结案26件,调、撤率达9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结案19件,调解结案17件,调、撤率达89%。

多元调解谱新篇  直挂云帆济沧海

    2009年,东兴法院通过与司法局在该院设立人民调解室,并与信访办、维稳办、劳动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建立了联席会议和热线电话,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得以不断完善。通过这种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大量涉及农民权益的案件得到更加及时、有效地处理。

    2009年6月5日下午,东兴市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原告苏堂于2007年初从江平镇万尾村二十三组承包万尾直江垌的土地1686亩,同年,经生产组同意,苏堂将1686亩土地转包给被告陈大卫、施翔进行建塘养殖。按合同约定,被告陈大卫、施翔应于合同签订后即一次性支付完租金84万多元给原告苏堂,但被告支付完近70万元后,余下的15万余元却一直拖着未予支付,原告苏堂多次催款未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余下的拖欠租金并要求解除合同。

    东兴法院受理此案后,认真分析原因,让原、被告双方把争议问题摆在桌面上,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当事人促膝交谈,由于方法得当、措施得力,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努力,原、被告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下,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的15万多元,并就利息赔偿费用达成一致意见。这起土地承包纠纷,终于在法院努力下,圆满画上了句号。

    “法院这样处理很好,没有对任何一方偏袒,维护了双方的利益,这个结果很满意。”全国人大代表苏明芳对此作了充分肯定。

    从2009年1月至12月份,该院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合调解,当事人庭外达成和解的案件达60多件,受理民商案件结案280多件,调解、撤诉结案258件,调撤率达91%。

    化干戈为玉帛,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让每一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能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双赢,案结事了,取得最好的社会效果,这是审判工作的最高追求、法官办案的最高境界。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越边境各种民商事利益冲突和摩擦时有发生,东兴市人民法院顺应了新时期的新要求,善于运用调解手段,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在维护国家边疆稳定工作中交出了一份令祖国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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