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陪审员搭档老刘
2010-01-04 14:30: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夏 虹
  进入法院工作之前,常听人们说人民陪审员就是在案件审理中“陪而不审”的“陪衬”,我也曾这样认为,但陪审员老刘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之前的看法。

  人民陪审员老刘,今年五十三岁,现任龙华镇敬老院院长,曾有过十年村干部的任职经历,由于他为人正直,热心公益事业,因而在当地群众中拥有不错的口碑。三年前,我通过公开招考进入法院工作,来到老刘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辖区法庭工作,就这样与老刘有了业务上的接触,那时他在这里已担任了五年的人民陪审员了。

  我总认为法官职业极具特殊性,从大到决定生杀予夺,小到明判分毫归属,因而法官必须具有超凡的才智、丰富的情感和高超的法律专业技能,法官必须是职业的精英,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我简单认为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不过就是“陪衬”而也。

  彭某诉曾某因打架斗殴引发的健康权纠纷一案,是我职业生涯的开始,彭某因与曾某互殴中牙齿被打掉一颗,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要求被告赔偿30000元。此前,派出所曾主持过双方调解过多次,每次都在双方争吵中不欢而散,我接手这起案件后,主持调解两次仍然未果,最后因老刘的介入,被告同意赔偿原告8000元而顺利结案。之后我又承办余某诉彭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余某与彭某非婚同居,请求被告返还价值8000元的物品,且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被告也要求原告退还7000远的彩礼钱,但被告对此无法举证,我主持双方调解多次未果,最后还是因老刘的介入,原告请求的13件物品才得以顺利返还。之后我在案件处理中,经常向老刘“借力”,老刘对此也乐此不疲。

  我疑惑不解的是自己的法学功底不错,为何却屡屡受挫,老刘告诉我说,你是外地人对当地风土人情了解不多,群众在心里尚未接纳你,你同他们接触多了,真正融入他们心中了,那是处理案件也就容易了。

  我到法庭工作的三年中,法庭的调解率逐年攀升,特别是今年受理的168件案件,除1件以公告方式送达的民间借贷纠纷因公告期限未满不能审结外,其余167件已全部结案,其中调解撤诉166件,判决1件(因当事人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辖区内多年来涉诉案件上访率为零,息诉服判率100%,调解结案案件也达到了当事人“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访、无缠诉”的“四无”标准,群众对法庭满意率和信任度在增加,司法公信力得到有力提升。我十分清楚这些成绩的取得,老刘功不可没。

  如今,我与老刘已成为最佳办案搭档,我有专业特长,老刘有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我们在办案中能优势互补。展望未来,我更期待有一天能象老刘一样,能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同,毕竟“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作者单位: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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