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陪审员 不当“陪衬员”
——记衡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成金林
2009-12-22 09:30: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衡阳频道 | 作者:廖朝晖
  成金林从2008年被选任为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以后,刻苦钻研,努力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忠实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积极参与审理各种案件,不当配角,争当主角;不做客人,而做“主人”,受到县人大、法院领导和法官的一致好评。

  不做“陪衬员”  做精通型陪审员

  成金林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在当地享有较高威望,村里的一些纠纷都邀请他去做调解工作,多年的调解工作,他摸出了方法,积累了经验,当一名人民陪审员更成了他多年的愿望。当得知衡山县人民法院要选任一批人民陪审员时,他主动报名选任。经县人大、县法院认真考察、严格审核、业务培训,他顺利地通过了考试,2008年5月,成金林被衡山县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我虽然在村里调解了一些纠纷,但第一次坐在庄严的审判台上,心里不免有些紧张,看到其他两位法官在庭审中用语准确、仪表端正、思维敏捷、处事果断,而我却唯唯诺诺,就像一个木偶人,感到十分惭愧,感觉到自己虽然通过了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考试,但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和法官还有较大的差距,还是要努力学习!” 这是成金林第一次参与案件审理的感言。随后,成金林克服了文化程度不是很高的困难,认真学习了《民法通则》、《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对自己不懂的地方,虚心向法官请教,并参加了萱洲法庭组织的法律、庭审能力培训,在以后的庭审中他逐渐进入角色,能积极向当事人发问,能独立发表自己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避免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言”的“空陪”现象,截止2009年12月份,成金林已参与审理各种案件96件次,每次都能从独到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来发表自己的意见,合议庭法官对他的工作都给予极高的评价。

  不当配角,争当主角

  由于衡山法院萱洲法庭人员少,案件多,成金林在担任陪审员期间,不仅参与庭审活动,而且协助法官送传票等法律文书、调解、执行等工作,把自己当作法庭的主角来唱。2009年4月,外地一法院执行人员在衡山县永和乡执行案件,因受到不明真相的群众阻挠围困而向衡山法院请求协助,衡山法院为了能及时协助,指示法庭人员协助,而法庭法官均在外办案无法及时赶到现场而请成金林协助,成金林驾驶摩托车及时赶到现场,利用自己陪审员的身份和对当地情况熟悉的优势,对群众和被申请执行人做解释说服工作,使该案顺利执行。2009年11月20日,成金林同志驾驶自己的摩托车与法庭法官李林民去20公里外的一个小山村送传票,由于下雨路滑摩托车从山坡上摔下,成金林受了伤,摩托车也摔坏了,两人推着摩托车来回走了20公里山路,直至晚上11时才赶回法庭。2009年5月,在一起离婚案件中,由于被告有抵触情绪拒不到庭,成金林利用当事人与自己是一个村的,熟悉当事人家里情况的优势,5次到当事人家中做思想工作,经过成金林苦口婆心地劝导,两人和好如初并且经常到法庭来看望法官和成金林。

  不做客人,而做“主人”

  萱洲法庭与贺家派出所相邻,成金林是贺家派出所户籍协管员,住在派出所内。自从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后,他主动协助萱洲法庭搞好内外卫生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法庭法官出差后,他每天的工作从清晨7时打开法庭大门开始,在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内接待当事人、协助办理信访事宜,甚至做一些前期调解工作,直至下午6时,打扫卫生、巡查法庭一遍后再把法庭大门锁好。2008年10月,萱洲法庭对原已破烂的门窗和地板进行更换和装修,由于法庭人手不够,成金林主动承担了监督装修工程任务,为了节约资金,成金林同志利用自己懂得一点木工和油漆技能,对自己能做好的小装修工程就亲历亲为,为法庭节约了不少的费用。装修工程完工后,他又承担了后期清洁任务,这样没日没夜地干了50天后,法庭面貌焕然一新,而他自己明显消瘦了不少。

  成金林说:“当一名陪审员是我的名誉,更是我的责任,我自己的家庭条件较好,我不是奔钱来的,如果为了不高的办案补助那就不要当人员陪审员,能为法庭和当事人做点实事我感到高兴。”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