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那些事儿
2009-12-14 09:35: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段耀春
  连日来,一直拜读着中国法院网上《法官风采》栏目文章,一个个人民法庭庭长,一个个乡土法官,不同的人不同的故事,演绎着一个相同的主题,令我感动。六年法庭工作经历,法庭的那些事儿,历历在目……

           刘老汉的家务事

  2001年年底的一天傍晚,我和庭长从外出办案归来,看到坐在法庭门口椅子上睡着一个老人。我过去喊他,睡眼朦胧地他说道“法官,可把你们等来??我要告儿子,他们不给我饭吃……”

  原来,家住高黎贡山脚下的刘老汉,两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妻子病故后倔强的他独自一人生活。没有得到很好赡养的刘老汉,听说邻村有个和自己相同遭遇的老人去法庭告儿子后日子过得不错,便决定到法庭起诉儿子,请求解决赡养问题。年迈的刘老汉从家走到法庭已经下午三点多,碰巧我们外出办案,他决定等着我们回来。询问情况后,我根据他的口述,作了起诉笔录,办理完毕立案手续时天将黑了。十分饥饿的刘老汉,身上没有带着钱,庭长和我到食宿店给他买了晚饭,并安排一间房间住下。

  次日一早,我们带上老人,驱车赶往他家。邀请村干部、寨邻和全家人在一起共同调解老人的赡养问题。两个多小时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人和小儿子居住生活,两个儿子共同负担赡养义务。生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老人满意的把我们送到村口。

  一个多月后,集镇街天,正在法庭为前来办事的我们忙碌着。刘老汉又来了,这次是因自己喂的鸡下在鸡窝里下的蛋给儿子媳妇捡去卖了。老刘十分生气,决定到法庭要个说法。庭长一番劝说,老人才回家去了。

  一年后,小儿子建新房,便将老人房间搬到楼上。老人不愿意上楼和儿子吵了起来。刘老汉一早再次来到法庭,诉说自己的“遭遇”。法庭只有庭长和我两个人,一个案件下午需要开庭,一时忙不过去。庭长决定和村支书取得联系,请求帮助协调,让刘老汉回去。他不同意,坚持要让我们去解决才放心,并振振有词地说道“法官,我‘烧香只烧一炉,拜佛只拜一尊’,我的事就只认你们法庭了”。没法子,开庭结束后又带上一直等着的老刘再次去他家。

            争田争水弟兄反目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水往低处流是一种自然规律,然而,我们却碰到过上面不让下面放田水的事儿。

  1987年,东华村的一家弟兄俩分家,双方将一处承包田五丘按照面积给划分,弟弟管理上面三丘,哥哥管理下面二丘。耕种多年,相安无事。1996年弟兄俩为件小事发生争吵,弟弟便不给哥哥从其田里放水,无奈之下哥哥只好改种玉米。连续种了两年玉米,收成不好,村组多次协调未果,哥哥将弟弟起诉到法庭。

  夏种在即,哥哥心急如焚。路面十分泥泞,法庭的老吉普无法开到现场。下车后带上我们夏天办案“三大件”(雨伞、水鞋、公文包),东一脚西一脚,来到现场。田的地势看,田水从弟弟田里放是唯一的选择。庭长向弟弟解释相邻用水的法律关系,做双方的工作,希望弟兄俩摒弃积怨、和睦相处。哥哥表示只要弟弟给放水自己每年可以给两袋谷子,弟弟觉得理亏,不再坚持,同意正常放水灌溉并不好意思要哥哥的谷子。弟兄俩冰释前嫌,满身泥泞的我们满意而归。

            伸向邻家屋顶的树

  永安村老张和老王家相互毗邻,原来两家关系不错,后来双方因屋檐滴水发生纠纷,互不让步,积怨越来越深。

  1999年,老王家盖起厢房,老张家园里的一棵古树几根树枝正好伸在老王家房顶上。邻里劝老张把树枝给砍了,老张认为自己的树长在那儿都有上百年了,坚决不同意砍。一个风雨夜,树的枯枝砸到屋顶,瓦片给砸烂很多。协商不成,老王将老张起诉到法庭,要求砍掉树枝,赔偿损失。

  来到现场实地查看,召集双方在村委会调解。村干部也协助做双方的工作,最终达成协议:老张自行砍掉树枝,赔偿老王房屋损失200元;老王对屋檐滴水进行处理,保证不再滴在老张家院内的墙上。多年纠纷,得于圆满解决。

  炊烟随着乡风,在空中自由飞翔。家常里短、夫妻不合、邻里恩怨……,法庭每年近200件的纠纷表明,这个六万多人的边境乡镇,这些,每天都在发生着。

  这些事儿,也许别人眼里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却是我们眼里的“大事、心头事”。那些信任的眼光、纯朴的乡亲、和蔼的老法官……,点点滴滴,历练着我,伴随着我度过六年时光,那是我法院工作的一段宝贵经历,难以释怀。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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