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人民陪审员建设构建和谐农村
2009-12-08 17:44: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宁远频道 | 作者:何丽萍 欧如岚 李红艳
  宁远县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南部,现辖17个乡镇,总人口78万,其中农村人口占大多数,而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处理案件90%涉及到农村人口,可见,加强农村人民陪审员建设,既可以提高人民陪审员在基层法庭参加审理案件的能力,缓解法庭办案力量不足,又可以拓宽了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的渠道。

  选任优秀人才。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机构,由人民法庭指导小组领导、立案庭统一管理,在农村中选任有相应的法律文化水平、在人民群众中具有较高威望、热爱人民陪审事业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如选任农民自己推选出来的村委会主任、村支书等,充分利用他们熟悉农村,熟悉农民的特点和擅长作调解工作的优势,使人民陪审员成为不穿制服的优秀“法官”。

  加强业务培训。由资深法官对人民陪审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为每位农村陪审员购买法律书籍、同时将法院相关文件、简报、信息发送给他们,让他们了解法院工作动向。利用重大案件审理,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观摩学习,进一步掌握案件审理的方法步骤及程序。通过让陪审员与法官们一道培训、学习、交流审判工作经验,有效提高农村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

  发挥陪审作用。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对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有很大的亲和力,由农村陪审员职业特点选择案件,安排时间参与到陪审中来,均衡使用农村陪审员,保证每位陪审员每年至少参与审理案件2件,做到人人都能参与案件审理,个个都能提高水平,充分发挥每个陪审员的作用。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