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情踏上陪审路 春风雨露润心田
2009-12-08 14:20: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迎峰
  肖涛是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05年选任的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四年来他参与陪审案件已达900余件,参与调解成功的案件也不计其数,连续四年被授予全市优秀人民陪审员。提起陪审工作肖涛就有说不完的感受和体会。

  刚当人民陪审员时, 坐在庄严的国徽下神圣感犹然而生,他暗下决心一定要辅助审判人员把案件依法依律公正的审理和判决,但随着参审案件的增多后才理解了那句老话的含义,“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实法庭可以断清家务事,但并不是解决诉争的最佳方法,实践中,高质量的调解才是真正为百姓办事,推进家庭和谐社会安定,减少诉累,案结事了的好办法。

  法庭上的调解并不容易,因为当事人闹到法庭,就已经说明了双方或多方矛盾已经积累到一定程度,且大多数人之前已经进行了沟通,法院立案前,也进行过了简单的调解,这些都会让当事人认为,必须判,调不成,所以法庭的调解难度的确不小。尤其是一些当事人常道听途说法官如何如何,以至于他们中部分当事人想当然的认为对方找了法官、陪审人员,不然为啥让我退让。这些主观臆断都给法庭的调解造成了不小的阻力。可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只要耐心告知当事人来法院是为解决问题,不是为了诉讼而诉讼,调解成功还是有很大机率的。肖涛认为在这方面陪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很重要,要具备三个素质:一是思想要摆正位置,公平公正处事;二是要有广博的知识面;三是要敬业、勤奋、善待当事人,就是待人如己。另外,更要具有现场应对能力,他总结的能力按洛阳人的说法就是:“眼尖、脑快、嘴厉害”。眼尖就是观察当事人要仔细,当事人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有可能不是一样的事,有时也是碍面子没有说出自己的真正想法。脑快就是发现问题后要反应要快,抓住机会。嘴厉害有两方面,一方面语言功夫要厉害,要说服当事人,不是单指说话态度,另一方面,却是用语言表述出法律的威严,让当事人放弃无理要求以利于案件调解。再加之陪审员就是老百姓,也未着法袍,和当事人有天然的亲近感的优势,就十分有利于展开调解工作。

  2006年底,肖涛参与一起伤害案的审理,被告王某因致人轻伤被逮捕。在法庭上,王某态度十分强硬不愿赔偿受害者,甘愿让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的行为受害者气愤异常。肖涛在庭审中发现他们双方都是在一家大厂矿的家属院居住,如果直接判决,将来可能还是一对仇人,矛盾不能够完全化解。休庭时,他与王某进行了沟通,发现王某其实是担心自己家庭困难,如果赔偿给人家了一大半,剩下的一时赔不了,还的判刑,不划算,干脆坐牢。了解情况后肖涛忙向法官反馈情况,并和法官一起找到受害者讲明被告王某的担心,也讲清楚如果不顾客观的现实情况,一味坚持,那将很难顺利得到赔偿。双方是多年邻居,将来还要见面,被告内心也知错了,各退一步,对双方对家庭对社会都好。最终,案件调解成功。王某现在在某商厦工作,每次见到肖涛都主动热情的过来打招呼,表示感谢。

  2008年4月份,住在洛阳市廛河区80多岁的刘大爷,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为名,将在涧西区一拖集团退休的大儿子诉上法庭。庭前,老人的大儿子同意支付赡养费,并称将常回家看望,但老人拒不同意调解非要开庭判决,控诉孩子的不孝。猛一听此案件,着实令人气愤,高龄老人早年丧偶,家里有子有女却不尽赡养义务。但开庭时,肖涛发现老人的大儿子、小儿子和三个女儿都到了法庭,他们对老人的态度也很好,就像对待一个顽皮的孩子。

  庭审中了解到老人的收入很好,对赡养费也不很重视,但老人说话老跑题,总是控诉孩子不管他的生活,全靠保姆管,说大儿子还粗暴对待他的保姆。法庭上要求围绕诉讼请求进行质辩的,但老人对诉讼请求并不太在意,老想说保姆的问题,法庭调查孩子对老人也很关爱。休庭时肖涛就问老人的其他子女,才知道老人根本不需要赡养费,实际上是老人怪子女干扰他的生活,对他找的女保姆不满,平时谁要说撵保姆,老人就以要赡养费为名把谁告上法庭,子女也没有办法。每次诉讼老人也不愿意讲明,却几次以诉讼的方式干扰子女的生活,怪不得老人庭前不同意调解,问清了原因,肖涛向审判长说明情况并和老人进行了交谈,老人这才说出与案件毫不相干的请求,只要大儿子不撵保姆走他就撤诉,但老人的子女却不同意,他们担心父亲健康和财产的安全,并怀疑保姆别有用心。肖涛耐心地向他的子女解释,老人是父亲,也是单身男人,如真要找个老伴行为并无不当,且老人自己表明没有与保姆结婚的意思,只不过觉得40多岁的保姆照顾他比较细心,子女过多的干涉老人生活必然会导致矛盾持续化,财产是他亲生父母共同拥有的,父亲的行为不能乱限制,还要经常探望老父,如果因财产纠纷或老人再婚,法院可以义务提供法律咨询的帮助,一味担心猜疑的行为不能阻挡事态的发展,只会加剧矛盾,不利于家庭和睦和社会的安定。

  最后老人的大儿子表态,不再干涉父亲对保姆的选择,老人也同意二儿子和自己一起居住,并当庭撤回起诉,子女们搀着自己的父亲说说笑笑离开法庭。从此案看出,如果就事论事判决孩子支付赡养费,肯定没错,但老人定不会息诉。这样调解后老人没有再对子女进行过任何诉讼,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几年参与审判的经历,肖涛深深地认识到民事调解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社会安定的重要工作。为了顺利促使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避免当事人钻牛角尖的情况产生,他还总结了参加审判的陪审员应当做好几个方面:一要熟悉案情,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二要营造良好氛围,采取降温法、情理感化法、中间说和法、案例警示法、外部力量疏导法等好的调解方式;三要通法律,熟悉本地的民俗、生活习惯,四要在调解中,一定维护双方的面子,给彼此一个台阶,面对面也好,背对背也好,让双方都能下台,更有利于迅速调解结案。

  (作者单位: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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