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燃烧的生命诠释使命和责任
——追记辉县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长郭修江
2009-12-07 09:26: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海发 冀天福 王顺广
  荣誉档案

  199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7年被河南省新乡市委政法委表彰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2007年12月25日,新乡中院作出向郭修江学习的决定;2008年1月被河南省高院追认为2007年度全省优秀法官。

  他带领的辉县市法院法警大队曾两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警大队”。2009年9月15日,新乡市委政法委作出向郭修江学习的决定。2009年10月22日,新乡市委作出向郭修江学习的决定。2009年11月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开展向郭修江学习活动的决定,并追记个人一等功。

  新闻背景

  今年7月30日,《河南法制报》以《郭队长,俺的好兄弟 他能看到今天我领钱多好啊!》为题刊登了郭修江的事迹,报道引起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弋振立的高度重视,他批示要求全市政法干警向其学习。9月16日,《河南法制报》又以《法官逝世近两年 英名永留人世间》为题进行了报道。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看到报道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省高院政治部进一步深入调查郭修江的事迹,并组织宣传报道工作。10月21日,张立勇院长专程到辉县市慰问了郭修江的遗孀,并召开座谈会,要求全省法院向郭修江学习。

  今年7月的一天,年逾六旬的执行案件申请人韩湘年,冒着炎炎烈日,骑着自行车奔波近百华里,从邻县来到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当这个奔波上访6年的老人终于全部拿到梦寐以求的执行款时,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拉着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秀金的手哭了起来:“我又想起郭队长了,郭队长,俺的好兄弟,要是他能看到今天我领钱多好啊!”

  这位被称为“好兄弟”的郭队长,就是辉县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郭修江。2007年12月20日,51岁的他永远离开了他从未离开过的执行岗位,永远离开了他亲如兄弟的同事们!

  是什么力量让当事人对一个已经去世近两年的执行法官如此牵挂,如此揪心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近日走进辉县市人民法院。

  采访期间,虽然郭修江已经去世两年了,可不论是郭修江生前的院领导,还是生前一起工作过的同事、办理过案件的当事人,当他们一提起郭修江时,都流着泪说,哭着诉,就好像郭修江才刚刚离他们而去。

  执行局局长张秀金在接受采访时几度哽咽:“修江大哥离开我们已经将近两年时间了,两年来,我一直把对修江大哥的思念深深地埋在心底,不敢触碰。因为每当想起他,我都要经历一种撕心裂肺般的伤痛,这种伤痛使我常常难以入眠。有时晚上想起他实在睡不着,我就索性起来痛哭一场,以缓解我内心长期压抑着的思念和悲痛之情。”

  同事说:“他从1980年到法院工作一直从事执行工作,院里的‘钉子案’、‘骨头案’、‘死案’一般都交给他办。”

  郭修江1956年12月出生在辉县市薄壁镇孟村,1974年12月入伍,在西藏军分区服役,1980年3月从部队转业到辉县市人民法院工作,历任科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曾担任执行庭副庭长、庭长、法警大队大队长等职,在执行工作岗位上工作了27年。

  郭修江常说:“对待疑难案件就是要以最大的耐心、最大的诚心、最大的细心,想方设法去化解双方的矛盾,去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共同点。执行案件不能简单粗暴,要讲求方法,工作细致,才能案结事了。”这就是郭修江对“执行难”的诠释。

  高德华是个老上访户,绰号“鬼不缠”。2003年高德华与郑州顺达电子衡器厂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法院判决返还货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2004年高德华申请辉县市法院执行。因高德华认为法院判决没有满足他的要求,他就到处上访。省、市政法委,省高院,新乡中院多次交办督办,尽快执行此案。

  郭修江接到案件后立即与高德华联系,耐心劝其放弃不合理诉求,并多次做他的思想工作,但其却对郭修江恶言相加,破口大骂。同时,郭修江迅速组织干警到郑州调查被执行人衡器厂的财产状况,后了解到顺达衡器厂已倒闭,厂区被拆除,负责人李广顺下落不明。在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郭修江带领干警往返郑州十余次,如大海捞针一遍遍认真查找,有时候在郑州一住就是一星期。最后,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终于找到了李广顺。

   但李广顺说企业不存在,无力履行判决。此后,李广顺经常变换住所,躲避执行干警,郭修江不得不设法找到李广顺的代理律师,通过与其上百次的沟通交流,他终于同意从中做李广顺的执行和解工作,并说服了李广顺分期履行判决义务。至2007年7月,共分5次交付法院货款及利息、赔偿损失款和迟延履行金等现金17万多元,全部案款执行到位。后因高某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致案件迟迟得不到最终了结。执行局有的干警说:“像他这个案件,郭队长费尽周折给他执行回来这么多钱。郭队长出死力为他办案,他还处处刁难,经常来法院骂郭队长。他这种人,一般人都难以忍受,真不知道郭队长咋能就容得下。”郭修江说:“办案有时难免会受到当事人的非难,甚至告状。对此要想得通,我们吃着公家的饭,拿着公家的钱,听几句难听的话、遭受一点非难,没有什么大不了!”

  就是靠着这种顽强的拼搏精神,在郭修江当执行庭副庭长、庭长和法警大队大队长的20多年里,他执行案件3000余起,无一错案,无一缠访,无一投诉。

  当事人王文荣说:“郭队长执行俺的案件没有抽过俺一根烟,没有吃过俺一顿饭。像这样的好法官,俺一辈子都不会忘了他!”

  家住辉县市占城乡南小营村的王文荣至今回想郭修江执结的一起案件还是记忆犹新:2003年,其丈夫在坐被执行人朱运秋的车回家路上发生车祸,致使其丈夫当场死亡。法院判决朱运秋赔偿2万多元。判决书生效后,朱运秋拒不履行,王文荣于2004年8月申请执行。

  其实,就在法院刚作出判决后朱运秋就躲藏起来,其本人后来还因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先后两次被拘留。加之他是租赁别人的房屋居住,家里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郭修江接手这个案件后,在法院依法对朱运秋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后,郭修江主动给王文荣打电话,让她和朱运秋协商案件的执行。郭修江多次到拘留所向朱运秋详细介绍王文荣家里的状况,说她一家因为车祸失去了顶梁柱,让朱运秋换位考虑考虑王文荣一家的感受,就是看在王文荣一家现在老的老、小的小的分上,也应该给王文荣家献一份爱心。郭修江一直劝说了5、6个小时工作,最终使朱运秋的思想上有了赔钱的意思。他告诉郭修江他家里有一辆刚要账要来的二轮摩托车,还有自己为了盖房存放在他人家中的23吨水泥,剩下的部分他再向亲戚借点。郭修江征求王文荣的意见,她表示同意。朱运秋让家人去亲戚家借来了10000元现金,当场给了王文荣。郭修江又马上带领干警落实水泥的事。由于水泥存放在别人家里,需要用人用车去拉。王文荣说:我去找装卸工来拉水泥。郭修江说:不用了,那样又得花钱。于是,郭修江就叫来三四个干警准备帮助拉。王文荣说:装卸水泥这活太脏、太累,他们没有干过,找个装卸工费不了几个钱。郭修江说:你家的经济条件不好,能省个钱就省个吧,他们都是年轻人,能干。当时正是八月的天,又闷又热,他们衣服湿了,就穿着背心干,个个满身汗流,满身水泥,皮肤被腐蚀得生疼。王文荣看他们这么辛苦,要出去买矿泉水和西瓜给他们解解渴,郭修江说:不用了,自来水就行了。他们把水泥装上车,又跟着车,把23吨水泥卸到王文荣家里。干完活后,王文荣坚持要他们留下吃了饭再走。郭修江说我们还有事,说完就都走了。

  郭修江的堂兄弟说:“修江办事重感情,但更重原则,他在法院工作了20多年,从来没有办过一件让自家兄弟沾光的事。”

  郭修江的五弟小名叫麦贵儿,是个老实疙瘩。结婚不久,夫妻俩的感情出现裂痕,妻子一纸诉状递到法院,坚决要求离婚。麦贵儿没办法,就找到郭修江,说:“二哥,你跟法官们说说,别叫判离婚啊,我不想离婚。”郭修江又怜惜又无奈地说:“这个事儿我不能当家,法院该咋判就咋判!叫我再去做做弟媳妇儿的工作,看有没有挽回的余地。”郭修江和兄弟媳妇儿谈了两次,没有效果。看事已至此,郭修江反过来又做兄弟的工作:“强扭的瓜不甜,既然人家和你没感情了,在一起过还有啥意思?这个情我不能去说呀!”这时,郭修江的母亲老泪纵横:“修江啊,娘知道你为难,要是别人的事你不管娘不怪你,可他是你亲兄弟呀!他这个老实样儿,要是离了婚,再去哪里找个媳妇儿呀?你就跟法官们说说别叫判离婚,中不中?”7岁的小侄女儿也搂着郭修江的腿哭着说:“二伯,我不叫俺妈跟俺爸离婚,离了我就没有妈妈了……”看着眼前伤心流泪的老娘和小侄女,又看看满面愁容不停抽烟的弟弟,郭修江心里也不平静,但他知道婚姻不是一厢情愿的事,就说:“娘,老五媳妇是个好人,她对您挺孝顺,妯娌关系处得也和睦,我知道您舍不得她,大家也不想叫她离婚,可是他两人感情不好,没缘分,强捆在一起也耽误了人家。娘呀,您就忘了她吧!”最终,法院还是判决离了婚。

  郭修江工作讲原则,但他更重感情、爱同志们,同事们都称他“郭队哥”。辉县市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郭志俊说:“老郭在院里威望很高,他长期工作在执行第一线,深知执行工作的辛酸和艰苦,凡是执行干警中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他从来没有推辞过。”

  郭修江为人处世的人格魅力以及对社会没有索取,只有奉献的精神一直影响到他的家庭,他的爱人和孩子。郭修江已经去世近两年了,家里人没有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郭修江的家庭十分困难,爱人原在辉县市第二机械厂上班,下岗已十多年,1997年因乳腺癌做手术,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养父养母和80多岁的老母亲都需要他照顾,而且两个孩子一个毕业后在家待业,另一个正在大学读书。家里就靠郭修江一个人的工资生活。

  郭修江的去世使本来贫寒的生活走上了困境。10月21日,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带领新乡和辉县市的领导,代表组织将慰问金送给郭修江的妻子时,却被她拒绝了。她说:“修江在世时,从不给组织添麻烦!现在修江不在了,我们也不给组织添麻烦,这慰问金我不能要!”

  30多年前,郭修江的养父对他说:“孩子,不管走到哪里都要干出个样子!当兵的就要死在战场上,工作的就要死在岗位上,这样才值得。”

  2007年6月,辉县市法院第四次清理执行积案驻乡执行攻坚战正式开始。郭修江带队并坐镇孟庄法庭指挥东部战区的工作。

  为了多办案、快办案,郭修江带领干警没日没夜地干,他作为片区负责人付出的更多,20多人的吃喝拉撒睡他要管,每天早晨第一个起床,晚上最后一个休息。很多时候他带领干警都是凌晨出发,蹲坑守候查找被执行人,有时候和当事人谈心做工作一做就是几个小时,每天晚上很晚才回来,还要听取工作汇报,研究疑难案件,制订执行方案,部署第二天工作,生活的规律完全被打破。执行的艰难困苦和超负荷工作量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在那段紧张的日子里,郭修江经常感到背有点疼。同志们劝他到医院检查,他说:我可能是这几天在外边执行任务的时候着凉了,过几天就好了。7月份,他常说后背沉得像背了块大石头,轻轻咳嗽胸口就很疼,还说膝关节疼得走路都不稳。干警们都劝他:“该看病就看病吧,身体可是本钱。”他说:“现在任务太重、时间太紧,等忙完这段再去检查。”

  8月中旬的一天,正在执行案件中,郭修江突然摔倒并大口大口吐血,被同事们送进医院。几天后,诊断结果出来了,肺癌晚期,并住进了河南省肿瘤医院。入院时,家里穷得竟连住院费都交不起。住院期间,辉县市法院的干警们一次又一次的自愿捐款4万多元为他治病。

  住院期间,当领导和同志们到医院看望他,询问他的病情时,他回答的不是他的病情,而是问执行的案件处理的怎么样了,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思路。直到临终,他始终没和看望他的同志们谈过他的病情。就在郭修江去世前的一个多月,他给辉县市法院院长发信息说:“刘院长:你好,这次住院,在你的精心安排和关爱下,我院干警多人多次到医院看望,同志们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慷慨解囊,无私援助,在这里,我代表全家衷心感谢刘院长,感谢法院全体干警。由于资金充足、支持到位,经复查病情已达到初步控制,逐渐走向康复治疗。我相信要不了多久就能回到工作岗位和同志们一起工作。”

  11月19日,郭修江已处在弥留之际,医院要用救护车送他回家,执行局和法警大队的同志们请求用他熟悉的警车送回家,到法院再看看,这是他到法院工作以来第一次向院里提出的唯一要求。当警车缓缓停留在法院门前时,拉响了长长的警笛,郭修江吃力地抬起头,深情地看了看他工作过的地方,微笑着离开了法院。

  12月20日12时30分,郭修江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开追悼会那天,来自各地的领导和同志们,案件当事人数千人冒着寒风为郭修江送行。执行局、法警队的全体同志一拥而上,争着抬起郭修江的灵柩为他送行,同志们迎着凛冽的寒风,眼含热泪,边走边喊:“修江大哥,一路走好……”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