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法阳光驱走百姓心里阴霾
——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法院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侧记
2009-11-24 13:35: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胡世波
该院法官在接访过程中
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法院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忧当事人之所忧,始终将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前移服务平台,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见到你们就像见到亲人一样”
今年6月,震惊全国的武隆“6.5”鸡尾山自然灾害事件发生之后,该院在办案人手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及时抽调干警成立了抢险救援队和秩序维稳法律服务工作组第一时间奔赴灾难事故现场,在积极施救的同时积极做好遇害险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并开通“涉灾案件速裁通道”,在事故现场提供长达20多天的立案及咨询服务。该院干警还为帮助灾民渡过困难,自发向灾区募集援助物品和救灾资金价值达2万余元。
在灾害事件过去三个月之后,为了减轻遇难者家属的精神和财产负担,该院又组织6名专案人员辗转武隆、南川、成都等地的遇害难者家属的居住地完善宣告死亡的相关法律手续。在此过程中,有一个深动的画面至今让笔者难以忘怀。一位李姓遇难者家属见到法官们卷着裤腿踏着泥泞小道出现在她家房前时,她急忙上前拉住法官的手,她动情地说:“我丈夫出事那天,你们就出现在现场,当今天再次见到你们我这心里特激动,就像见到亲人一样!”说完,潸然泪下。
“要常回来看看”
2008年7月的一天,该院的法律服务小分队到赵家乡场镇进行法制宣传,干警们还未落座,就有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妪背着背篓上前怯生生地问道:“你们是法院的呀,我有个事情不知你们能不能管一管哟?”“老人家,你有什么事儿尽管说出来,如果我们能办到的一定帮你解决。”干警们这样热情地回答到。随后,老妇人哭诉道:“我大儿子及儿媳不给我饭吃,经常打骂我,还不允许其他子女给我钱花。”听罢老年人的反映后,干警们心情异常沉重,随即向当地群众了解确认此情况是否属实,经确认后,随即在当地乡政府干部的带领下,步行一个小时山路亲赴老妪家中,做其儿子及儿媳的思想工作。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劝导,老妇人的儿子及儿媳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夫妻俩表示以后一定会善待其母,让她安亨晚年。待干警向老妇人通报已做通其儿子的思想工作后,她抓住干警们的手,一个劲地哽咽地说着“辛苦你们了,记得要常回来看看!”
“是你们救了我的命呀”
今天5月,一房屋产权纠纷当事人李顺在协议书上签字后拉着承办法官代其智的手说:“我买房子及搞店面装修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下了银行大额债务,若得不到房产,真不知后半辈子怎么活哟,现在事情解决了,是你们救了我的命呀!”
2002年5月10日,陈德均与武隆燃气公司签订协议,由武隆燃气公司将陈德均所有的两间门面拆除后重建,并按原有门面位置、面积归还。但武隆燃气公司将房屋开发项目转让给了武隆紫阳公司。武隆紫阳公司却将该两间门面出售给了第三人李顺,并在房管部门进行了登记。被拆迁人陈德均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武隆紫阳公司归还门面并按照约定给付门面租金的补偿费用。
此案一审、二审均支持了被拆迁人陈德均的诉求,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李顺申请再审后发回重审。这期间,第三人李顺曾一度有过激行为,并扬言若自己得不到房子,将与法院同归于尽。面对这种情况如何妥善解决该案成了承办法官的难题。2008年3月6日,武隆法院审监庭依法再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作为承法法官的代其智考虑到单纯从相关法律证据来说,李顺做是显然得不到房屋的,这对其一名无恶意的购买者来说法律是无情的。于是,代其智决心通过调解结案,既要让各方当事人利益受到保护,又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柔情。此后,承办法官积极同当事人进行沟通,为其分析利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努力创造调解机会,并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诉求数次更改完善调解方案。经过历时1年多时间尽数十次的调解,最终达成了由李顺取得房屋所有权,由武隆紫阳公司补偿两间门面及门面租金30万元给陈德均的协议。
“见到你们就像见到亲人一样”
今年6月,震惊全国的武隆“6.5”鸡尾山自然灾害事件发生之后,该院在办案人手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及时抽调干警成立了抢险救援队和秩序维稳法律服务工作组第一时间奔赴灾难事故现场,在积极施救的同时积极做好遇害险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并开通“涉灾案件速裁通道”,在事故现场提供长达20多天的立案及咨询服务。该院干警还为帮助灾民渡过困难,自发向灾区募集援助物品和救灾资金价值达2万余元。
在灾害事件过去三个月之后,为了减轻遇难者家属的精神和财产负担,该院又组织6名专案人员辗转武隆、南川、成都等地的遇害难者家属的居住地完善宣告死亡的相关法律手续。在此过程中,有一个深动的画面至今让笔者难以忘怀。一位李姓遇难者家属见到法官们卷着裤腿踏着泥泞小道出现在她家房前时,她急忙上前拉住法官的手,她动情地说:“我丈夫出事那天,你们就出现在现场,当今天再次见到你们我这心里特激动,就像见到亲人一样!”说完,潸然泪下。
“要常回来看看”
2008年7月的一天,该院的法律服务小分队到赵家乡场镇进行法制宣传,干警们还未落座,就有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妪背着背篓上前怯生生地问道:“你们是法院的呀,我有个事情不知你们能不能管一管哟?”“老人家,你有什么事儿尽管说出来,如果我们能办到的一定帮你解决。”干警们这样热情地回答到。随后,老妇人哭诉道:“我大儿子及儿媳不给我饭吃,经常打骂我,还不允许其他子女给我钱花。”听罢老年人的反映后,干警们心情异常沉重,随即向当地群众了解确认此情况是否属实,经确认后,随即在当地乡政府干部的带领下,步行一个小时山路亲赴老妪家中,做其儿子及儿媳的思想工作。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劝导,老妇人的儿子及儿媳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夫妻俩表示以后一定会善待其母,让她安亨晚年。待干警向老妇人通报已做通其儿子的思想工作后,她抓住干警们的手,一个劲地哽咽地说着“辛苦你们了,记得要常回来看看!”
“是你们救了我的命呀”
今天5月,一房屋产权纠纷当事人李顺在协议书上签字后拉着承办法官代其智的手说:“我买房子及搞店面装修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下了银行大额债务,若得不到房产,真不知后半辈子怎么活哟,现在事情解决了,是你们救了我的命呀!”
2002年5月10日,陈德均与武隆燃气公司签订协议,由武隆燃气公司将陈德均所有的两间门面拆除后重建,并按原有门面位置、面积归还。但武隆燃气公司将房屋开发项目转让给了武隆紫阳公司。武隆紫阳公司却将该两间门面出售给了第三人李顺,并在房管部门进行了登记。被拆迁人陈德均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武隆紫阳公司归还门面并按照约定给付门面租金的补偿费用。
此案一审、二审均支持了被拆迁人陈德均的诉求,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李顺申请再审后发回重审。这期间,第三人李顺曾一度有过激行为,并扬言若自己得不到房子,将与法院同归于尽。面对这种情况如何妥善解决该案成了承办法官的难题。2008年3月6日,武隆法院审监庭依法再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作为承法法官的代其智考虑到单纯从相关法律证据来说,李顺做是显然得不到房屋的,这对其一名无恶意的购买者来说法律是无情的。于是,代其智决心通过调解结案,既要让各方当事人利益受到保护,又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柔情。此后,承办法官积极同当事人进行沟通,为其分析利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努力创造调解机会,并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诉求数次更改完善调解方案。经过历时1年多时间尽数十次的调解,最终达成了由李顺取得房屋所有权,由武隆紫阳公司补偿两间门面及门面租金30万元给陈德均的协议。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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