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为旗帜添光彩
——记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娜姑法庭庭长张惠英
2009-11-24 08:35: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区鸿雁 姜光鑫
  “革命烈士”王光环生前工作的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娜姑法庭先后被授予“人民调解工作模范法庭”,“全国优秀人民法庭”、“金天平奖”等至高荣誉,是曲靖法院乃至云南法院的一面旗帜。

  “娜姑法庭这面闪光的旗帜是历史的积淀,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和提炼,更需要用实际行动去承传和书写。”2008年5月,含泪放下年仅2岁的女儿的张惠英从机关政治部副主任的岗位到娜姑法庭担任该院首位人民法庭女庭长,用稚嫩的双肩扛起了这面鲜艳的旗帜。

  一年后,娜姑法庭创造了被称为“娜姑精神”的高效调解率。截止今年11月,法庭3名干警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01件,其中169件民商事案件中有159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率高达94%,135件案件巡回办理,巡回率高达80%。

           “租房纠纷”巧调解

  “感谢张庭长为我们解决了这起‘租房纠纷’,让我们的生产生活恢复正常。”娜姑法庭用14天时间解决了一起长达一年半的房屋租赁纠纷后,华电集团会泽以礼河电厂的副厂长感慨地说。

  原来,以礼河电厂的一间房屋出租给电厂职工家属曹某从事经营活动,一年多来曹某拒绝支付房屋租金,电厂多次找她交涉要求补缴房屋租金或搬出房屋,然而曹某既不交租也不搬房,为此电厂还数次邀请派出所、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前去做工作,因为曹某对立情绪极强,处理不好容易酿成恶性事件,大家拿她没有办法,所以每次都无功而返。双方交涉近一年半时间可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严重影响了电厂的生产秩序。无奈之下电厂诉之法院寻求帮助。

  法庭受案后,张惠英认真研究案情和曹某的基本情况,从之前电厂处理问题的经验中寻找本案的突破口,同时,最大限度争取曹某信任与理解。第3天,张惠英带领法庭另外一名干警来到被告曹某家中,与其坐下来交心谈心,话家常理短之事,赢得了曹某的情感认同,并实地查看了争议标的物及案外涉及的房屋等。而在法庭正式组织调解中,一时情绪激动的曹某又哭又闹,导致长达3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陷入僵局。随后不放弃的张慧英在曹某“冷却”后,又连续前去做工作,反复多次在原被告双方之间寻找利益平衡点。14天后,这起长达一年半之久的“钻石纠纷”终于成功化解。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相涌而现,其中不乏很多相当麻烦的纠纷。要处理好这些纠纷困难重重,特别诉到法庭的矛盾纠纷,更是矛盾相对恶化,不易解决的“骨头官司”、“疑难杂症”。这类纠纷不但事难办,人更难缠。在处理这类棘手纠纷时,张惠英总能不辞辛苦,努力克服种种困难,不厌其烦的作息告、息诉的调解工作,利用各种灵活多变的调解技巧,以“巧调” 、“妙判”等方式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她还致力于调解方法与经验的总结,提炼出了过错分析法、模糊调解法、冷却调解法、背靠背法、统一战线法等“调解七法”,例如“背靠背”调解法就是分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指出各自的理亏之处,再综合双方提出的要求,分头磋商,拉近距离。在实践中,这些调解方法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交叉适用,因案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简化了诉讼程序,缩短了诉讼期限,减少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实现了案结事了。

  在张惠英审理的案件档案中,大都可以看到调解笔录,对每一个案件哪怕是有一线希望,她都不会放弃调解工作,直到双方握手言和,她才会松下一口气。她科学地把握案件审理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用一个“巧”字在“情”与“法”之间架起和谐的天平,巧妙化解大量的案件难题。8月,会泽县委书记何汝利到娜姑调研大调解工作时对法庭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她们是娜姑乃至全县学习的榜样!”

            “绿色通道”递温暖

  “?Z?Z(方言),太谢谢你了,不得你么我怕是要住在大街上了……”年过七旬的张老妪杵着拐杖步履蹒跚的来到张惠英办公室,满口感激之言。当老妪笑着用漆黑的双手从怀里掏出一大个金灿灿的黄果递过来的刹那间,在场所有的人被这份温暖湿润了眼角。

  年初,这位声称要告儿子赡养纠纷的老妪泪流满面地来到娜姑法庭。由于年事已高,老妪听力严重下降,基本听不到别人讲话。为了弄清楚情况,张惠英耐心地接待了老人,凑近她耳朵大声讲话,用了整整一个上午,才搞明白老人的情况。原来老人姓张,已75岁高龄,老伴已亡,有两个儿子。自2000年起,老妪的儿子将其赶出家门,老妪就一直借外侄的一临时搭建房独自居住,平日靠捡垃圾卖钱度日。现在老妪的外侄要拆了旧房建新房,老妪不得不搬出。现老妪无依无靠,即将流浪街头。

  弄明白情况后,张惠英考虑到本案情况特殊且老妪所在的石咀村委会赡养纠纷案件突出,于是决定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张惠英立即联系司法所让老人寻求法律援助。同时她又电话联系了老人住所地的石咀村委会支书,请村委会的同志通知老人的两个儿子。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后,张惠英带着干警当日中午驱车来到村委会巡回办理此案,并在当地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件赡养案,当地许多群众旁听了庭审。因老妪的两个儿子拒绝赡养老母,法庭及时进行判决。本案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仅用了4个工作日。判决生效后,由于老人行动不便,交流受限,张惠英又将老妪的申请执行材料准备好,到县法院为老人办理了申请执行的立案手续。

  “能让一位靠拾垃圾度日的老人居有定所,我心里很舒服,很满足。”张惠英说,“针对交通不便以及有的当事人身体有病、行动困难等情况,我们还会派车免费把他们接到开庭现场。开完庭,再把他们送回去。”像这样的案件很多,张惠英总是以其热情待人、真心对人、真情帮人、只求奉献不求回报的高尚情怀深深的感动着每一个当事人及身边人,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好评。

  然而张惠英并不因此满足,她想让司法的阳光温暖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对辖区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涉及弱势群体生产生活的案件,她依法采取措施予以优先保护,建立起了通畅、便捷、高效的保护民生的“绿色通道”。开通热线电话,进行导诉服务和预约立案,并推行电话口头起诉、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加强诉讼指导,通过告知办案流程、举证规则、诉讼风险等方式,指导困难群众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为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执行耽误秋收秋种,优先排期送达,优先排期审理……此外,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积极实施诉讼费减免缓的司法救助措施。同时,通过强化案件速裁、简化审批程序等措施,不断拓宽救助渠道,进一步完善为人民司法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农村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对此,娜姑镇党委书记刘科兵表示:“娜姑法庭开通的‘绿色通道’为老百姓谋得实际利益,形式非常好,是播撒司法阳光,服务保障民生的一个很好平台。”

            流动“公堂”变“学堂”

  娜姑法庭位于云南省会泽县西北部,辖娜姑镇、老厂乡两个省级贫困乡镇的30个村委会472个自然村,8万多人口,地域面积达430.7平方公里。因地处滇东北乌蒙山主峰地段,集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冷凉、干热河谷及泥石流滑坡为一体,辖区内山高坡陡谷深,高寒冷凉贫瘠,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信息闭塞,部分村委会仍不通驿道和公路……这些客观的自然历史条件为法庭的审判工作凭添了些许困难。

  也正因如此,张惠英带领法庭干警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沉到老百姓中间去办案,从审判庭上走出去,从法庭里走出去,到田间地头、乡村茅舍,去倾听老百姓对我们的诉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人民法官就在他们的身边……她积极践行云南省高院院长许前飞亲自“推销”这种审判方式,并把之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重要路径。

  2009年5月7日,时值农忙季节,为方便群众,减少当事人诉累,张惠英带着法庭干警来到娜姑镇盐水村,为5件借贷合同纠纷办理应诉手续,村子里的竹林里围满了看热闹的老百姓。针对当地农民对村规民俗和法律法规的认知误区,张惠英决定先当一回“老师”,办个临时“学校”,有的放矢地讲解借贷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要案释法,举案说法、案外启示,从“常理”中辨出是非,切实起到法律入农民脑进农民心,让老百姓经一事长一智,增强依法办事意识,推进文明乡风建设,弘扬勤劳好学、淳朴诚信的新风尚。随后,清脆的法槌声在竹林深处响起。

  然而,其中一位被告鲍某态度极为强硬,拒不承认和归还所欠下的3000元钱。张惠英就入情入理的为她开导“你为了3000元钱失去了一个人的诚实信用值得吗?如果你这次价钱不还,以后还会有人借给你吗?俗话说,欠债还钱,再借不难。现场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你,希望你考虑清楚啊。”鲍某终于承认了,“我现在没有钱,还不起啊。”张惠英接着说:“你先找你的朋友、亲戚借一点、凑一点,现在惠农政策那么好,你只有还上了今年的借款,明年才能继续借,否则以后再也借不到了。” 鲍某接受了张惠英的建议,案件成功调解。至下午6时,法庭所受理的5件案子全部调解成功,并当场履行了3件。村委会主任在法庭作调解工作时还拿来照相机拍照,称要把照片制作成宣传板张贴在村委会门口,警醒那些有欠债不还陋习的人。

  “我们要把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与司法目的的实现结合起来,要把司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综合考虑价值观念、经济社会环境以及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当事人之间、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之间、乡土民情与法理的相互冲突与对立中寻求一种平衡, 做出合法、合理、合情的裁判。”借助“巡回法庭”,通过“热闹新鲜”的庭审,张惠英帮助村民学到一些打官司的初步知识,接受新的诉讼维权要求,也消除“人家的钱拖拖不要紧”的陋习,树立起市场风险概念,提高诚信守约的法律意识,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009年9月,干沟社区起诉一批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因考虑到案件系多年形成,且涉及面广,被告分散难找等原因,法庭从受理当日起陆续组织人手分组走村窜户,多次巡回办案,有的案件当事人上门找五六次都不在,只要听说当事人的行踪,张惠英就放弃休息,远则驱车,近则步行,想方设法找到当事人就地审理,最多的一天步行十余公里,成功调解19件,其中5件当庭履行。有一次,张惠英与干警不辞辛劳赶到东川,仅用1天时间,往返于东川、因民、落雪村和会泽之间,总计行程600余公里,在当地巡回办案,使该案的事实最大限度地得以查明,当地老百姓看到法官一天之内不远千里往返办案,感慨地说:“这么远,这么难走的路,你们还这么负责地来调查,真是很少见了!”

  面对崇高的审判事业,张惠英有自己的见解。“本身并不尖锐的小事,如果因为我们冰冷的言语,淡漠的态度,机械的方法,就会使当事人失去和解的机会,使原本暂时的矛盾,就会在我们手中永远定格,相反,几句温情的话语,几次耐心细致的说和调解,就能化干戈为玉帛。”她总是这样告诫自己。对法庭干警,她总是不停地循循善诱,“我们对当事人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热心,要以热情、真情感动当事人,使他们互相理解,互相原谅,最终弥补暂时的裂痕,找回往日的和谐,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我们要把法律变成滋润万物的春雨,让濒临枯萎的花朵重新开放。”

  面对默默支持与理解她的家人,张惠英的心里充满了愧疚。“法庭虽然离城不远,但没有特别的事,我都要求自己坚守岗位,有时候特别想念孩子,我总会用努力工作来代替这份思念的苦楚……每当我看到当事人脸上露出的笑容,看到一个个纠纷的偃旗息鼓,看到我与同事们一路走来忙碌而又充实的身影,我就会觉得,再多的辛苦再多的委屈都是值得的。”

  “我不配做一盏明灯,那么就让我做一块木柴吧!”在王光环烈士精神的激励中,张惠英带着自己的团队,集结在司法为民的旗帜下,扎根在肥沃的司法土壤中,绽放出了骄人艳丽的青春之花!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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