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生日
2009-11-11 11:02:34
  • 小王和父母亲在一起
  • 法庭上的生日
     中国法院网讯 (商东 吴小红)  11月10日下午3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正对刚满18周岁的少年犯小王开庭并进行宣判。让小王感到万分惊喜的是他不仅见到了亲人,而且法官在宣判结束后,还为他买来了蛋糕和励志书籍,在法庭上为他过18岁生日,这让因抢劫而犯罪的他和家人感动万分。

  小王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天宁法院受理该案发现,开庭当天恰逢被告人小王十八岁生日。合议庭决定将这次并非特意安排的巧合作为对被告人进行挽救、教育的一次机会。

  法庭宣判后,审判长语重心长地对被告人小王说:“今天是你的十八岁生日,也是你步入成年的第一天。希望你将这次教训作为你人生的一个转折点,深刻反思,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重获新生,感恩亲人,回报社会。”王某禁不住流下热泪,真诚地表示一定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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