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中院帮27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2009-11-11 10:53:29
宿州中院帮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中国法院网讯 (曹杰)  11月10日下午,农民工马姚代表27名同乡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拿回“血汗钱”。至此一起牵扯三年的农民工所要拖欠工资案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

  2007年的11月份,宿州市恒立公司委托郭某接洽灵璧县朱集乡村村通工程。事后郭某私刻恒立公司的公章与朱集乡签订了路面承包合同,郭某又以恒立公司的名义与马姚等27名农民签订了路面施工协议,此后,马姚等农民工参加了不同工种的劳动。郭某也对马姚等人参加劳动应得工资签字认可。施工结束后,郭某却把工程款席卷一空,从此下落不明。

  27名农民工近20000元工资没有着落。为此马姚等27名农民工把恒立公司和郭某告上法院。然而马姚等人的维权之路并不平坦,经过一审、再审和检察院抗诉等曲折诉讼,直到宿州中院受理该案后,时间整整过了三年。该院经过调解,恒立公司达成协议先支付马姚等27名农民工的17000元工资,由恒立公司再向郭某追偿,使这起群体诉讼划上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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