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颗牙齿积怨7年 印江法官真情化解
2009-11-09 16:17:00
     中国法院网讯 (付洪志 阙灿洪)  11月3日,贵州省印江县人民法院缠溪人民法庭调结一起积怨较深、久未审结的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在法律教育和法官真情的感化下,这一相邻的同姓两家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02年9月13日,在罗场乡两河村王下组自诉人陈其珍家的屋旁,见被告人王新江在剔自己的李子树,陈其珍劝王新江,希望王新江把对自家的农业生产有影响的李子树枝也剔掉,王新江却出言不逊,气愤之下自诉人便和其爱人自己去剔,为此双方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被告人把自诉人按倒在地,骑在自诉人的身上,用柴刀柄和拳头猛击自诉人的额部和嘴部,致自诉人脸部软组织受伤和牙齿被击落二颗。之后,自诉人先后到罗场乡卫生院和铜仁地区人民医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2364.4元。其伤势经印江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

  纠纷发生后,罗场乡派出所先后四次进行调查、调解处理,终因当事人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2002年11月12日,自诉人陈其珍向缠溪人民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自诉人的医药费等民事责任。当法庭依法受理并向被告人王新江送达了开庭传票后,被告人却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擅自外出、下落不明,法庭依法中止此案的审理。

  2009年8月底,被告人回家,根据自诉人的申请,法庭依法恢复对本案的审理。作为法官办案来说,结案不是目的,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积怨,构建邻里和谐、稳定,才是法官们办案的最终目的。庭长张飞先后三次率全庭干警深入当地调查了解案情,并邀请了罗场乡的基层干部旁听,声情并茂地从情、理、法的不同角度做调解工作。

  10月13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当天,张飞把案情向院长毛明生汇报,毛明生对此案非常重视,建议缠溪法庭再次深入农户家中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11月3日,法庭在行政庭长张冲的协助下,邀请了罗场乡的部分基层干部参加旁听,从亲情、邻里、家族和谐,改善关系的角度开导劝解当事人,阐明了纠纷发生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过错与责任,稳住当事人的情绪,耐心倾听当事人苦处,金诚所致,金石为开,被告人终于同意全额赔偿自诉人的民事责任。自诉人也认识到自已的过错,考虑到被告人年轻,大家是一邻居,故主动申请撤回刑事责任部分诉讼。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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