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一名“平民法官”
——小记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闭培森
2009-10-30 16:43: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仲胜 陈海媚
  “感谢法官,感谢党!”蒙某如愿拿到履行款时,激动地握着法官老闭的手哽咽着道出了一串串肺腑之言,憨厚的老闭“嘿嘿”地笑着:“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贵港市覃塘区农民蒙某的丈夫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14万多元,这笔开支对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以往,这类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在判决生效后,还要进入漫长的申请执行程序。主办法官闭培森了解到蒙某一家为了医疗费已经负债累累,如果不及时为他们争取到赔偿款,那么这个家庭将面临巨大的经济困难。闭培森接过案卷,就着手从情、理、法三方面积极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经过连续两天的调解工作,终于在庭前调结了案件,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方承诺在3天内对协议履行完毕。原告方蒙某在3天后如愿拿到履行款时,出现了文章开头动人的一幕。

         调解才是案结事了的最佳方式

  今年56岁的闭培森,是覃塘区法院民一庭庭长,一名在法院默默耕耘了半辈子的老法官。老闭平时默默无闻,做的却是踏踏实实的事情。“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繁琐、细碎,但每个案件都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和社会稳定,而民一庭又是这些杂案、难案的集中点,稍微处理不妥就极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尤其是在覃塘区的农村地区,农民文化水平不高,法治土壤极其贫瘠,很多当事人不理解打官司要遵守法律程序,更不懂得如何走法律程序。针对这样的现状,老闭以一颗淳朴的心,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做好当事人的各项工作。他心里一直惦记着的是“调解才是实现案结事了的最佳方式。”

  覃塘区地处国道324、209线的交汇处,道路交通发达,由此每年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超过100件,这类案件均集中在民一庭,而但凡涉及到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往往又以主体不适格,公司规定调解结案的不予理赔等的借口提出抗辩,从而不到庭,或到庭的也不同意调解。这既严重地制约了人民法院调解活动的开展,又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的化解。基于此,凡是这类案件,调解前,老闭首先面对面与各方当事人进行“三个交流”:一是主动上门与保险公司交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看法,然后针对他们的意见,讲明人民法院的观点,争取他们配合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二是主动上门与原告方交流,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出他们不合理的主张,建议他们在调解过程中,不要漫天叫价提出过份的要求,主动放弃那些不合理的请求。三是主动上门与各方当事人的代理人进行交流,听取他们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同时要求他们对自己的当事人依法依理依情进行说服工作。今年1月上旬,徐某和黄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209国道相碰撞,造成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某的家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13万多元。收案后,老闭依法审理并进行三方交流,结果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庭调解时,原告主动放弃不合理的要求4万多元,余下款项被告均予以认可,双方当事人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赔偿7万元,徐某赔偿2.5万元。一起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当事人死亡的赔偿案件,终以各方当事人的和解而尘埃落定。

           力求达到三个最佳效果

  “在调解活动中,我们充分考虑调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力争达到最佳的效果。”老闭是这样说,更是这样做的。

  2008年11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几个小偷窜到某学校实施偷盗,被在校的覃某等3名学生发现,3名学生在奋不顾身擒拿小偷的同时被小偷捅伤,覃某等3名学生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院方为这些学生付出1万多元的医疗费用,但受伤学生却无能力支付该笔费用。该案如果仅从医院和3名学生之间的关系来看,3名学生理应支付1万多元的医疗费。但他们的行为是为保护学校利益的行为,具有见义勇为的性质,如果要求他们支付为医治其的医疗费用,那以后还有谁来做见义勇为者?为了平衡各方利益,老闭多次往返医院、学校做工作,最终学校支付1万多元医疗费后,医院撤回了起诉。对于这一结果,医院、学校和学生三方都感到满意。

  “人民法官只有以对待亲人一样的感情对待来到人民法院打官司的老百姓,才是人民拥护的好法官。”老闭谦逊地说,“我只是一名‘平民法官’”。不错,就是这样的一名在法院默默耕耘了半辈子即将退休的、平凡的老法官,以爱民为民的情怀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彰显了法官们“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动人风采。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今年1—10月份,覃塘区法院民一庭结案172件,调撤案106件,调撤率62.8%。其中,老闭庭长审结案118件,调撤案84件,调撤率71.2%,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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