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一种办案方式
2009-10-26 13:46: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崔志强
  现在法院如火如荼开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我觉得很好,人民性又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彰显出来,我想这对法院队伍的建设和法官的日常办案都是一个很好的促进和指导。现将我的一点粗浅经验提出来,供大家交流,抛砖引玉吧。

  我在刑、民庭都待过,十几年的办案经验,我觉得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说是很有必要的。从人的心理机制看,人都有倾诉的愿望。倾诉是一种情感的发泄。人有郁积,必发之于外,才快之、才不烦躁。诉求也是心里有了不快才寻求法律的疏导,让法律充当它的喉舌、发言人。倾诉时需要耳朵聆听,才觉得自己的委屈受到关注,受到自己之外的人关心。特别是法官,问卷理讼的法官,耐心听其言讲,更引起其内心共鸣,得到其信任。也许不需要结果。一些人打官司不是非要争个子丑寅卯,而是自己的意见能够抵达对方的耳朵,而对方往往在诉前是不予理睬的,抱着不和你??碌奶?龋?蚨??⑺咚稀R坏┯辛怂档娜ゴΓ?睦锏慕乖旰驮古???跞ゲ簧伲?背醴且?苑侥芽啊⒃跹?南敕ň突崆岬?7ü偬?耍?笔氯巳衔?岽?锏蕉苑降亩?洹

  倾听不拘场所,不是非要在办公室或法庭等正式场合,路上或是集市甚而家里都可。基层法官生活在亲戚朋友、同学、乡邻包围中,那种只在办公场合接待当事人的想法不合实际。有的当事人只在下班或在你家的场合才可宽裕谈话、放开心扉。只要自己心里明亮、作风正派,任哪个场合都不会击倒你。不拘时间,来了只要有空,就可精心听当事人“絮絮叨叨”。泡一杯水,让一下座,都是法官的人文,更是法律的温暖。只有彼此切近,交流才无阻隔,才能顺汤顺水地进行。

  倾听能很好沟通法官与当事人的情感,酿造一种信任的氛围。信任是调解的基础。案结事了,硬性判决往往不能将所有的矛盾和积怨化解,有些人缠讼就是往往不能理解裁判,不相信承办的法官,而寄望于二审或是上级法院。信任说话就算,就能落进当事人心坎里。

  倾听还可掌握当事人的心里动态,真实想法,为自己诉讼调解增加心里底数。有时当事人嘴硬,乍看毫不退让,无协商余地,其实语言已泄露了天机,一招一个准。

  即使调解不成,在当事人与你庭外的交谈中,也可了解一些事实真相,有助于庭审,也增加内心的确信,在制作文书时胸有成竹,增强裁判文书的说服力。

  倾听当然是当事人说,法官听。但当事人往往会言及其他,跑主题,法官可做适当引导。若不是跑得很厉害,任其所为。另外,法官也可主动,如时机成熟,法官可将案件调解穿插其中,释明法律规定,晓之以理,指出当事人的不足和需改正的地方。这些无形中灌输的法律思想和你的剖析会潜移默化地润入当事人头脑中。也许一场谈话就是一件案件的柳暗花明,一场官司的终结。

  基层法院的案件许多是鸡毛蒜皮的事,琐碎的、日常的,如家庭纷争、邻里摩擦、田里地头,如都通过高高在上的坐堂问案,我想事理是断了,但积怨仍在那,因为这些矛盾不是一朝一日,也不是一纸文书就可瞬间解决的,往往靠心里疏导,靠时间消磨。耐心倾听不可少,缓缓疏导不可少。

(作者单位: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