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开展社区矫正无一例再犯罪
2009-10-23 16:02:32
沙县法院社区矫正无一例再犯罪
     中国法院网讯 (赖伟 林庆永)  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已有38名少年犯接受社区矫正之后顺利回归社会,无一人重新犯罪,有2人考上大中专院校,18人外出经营沙县小吃致富,社会效果良好。

  该院少年庭加强与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社区矫正组织的联系和配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地开展,并依托社区设立社区爱心帮教室,依托企业设立了宏光法苗教育基地,同时还设立了面积达50余亩的“希望林”法制教育基地,落实矫正场所,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制定了完整的工作程序,为爱心帮教室添置法律书籍,购买劳动工具,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延伸法庭判后帮教成果。

  该院少年庭向判处非监禁刑的每位少年犯下达一份社区服务令,签订一份社区矫正协议书,建立社区矫正帮教档案,通过积极与社区矫正组织联系等方式考察他们的现实表现,详细记录他们的品行和表现,以此作为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心理变化及社区矫正情况的根据,并定期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劳动、法律讲座、联席帮教等矫正活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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