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法院人民调解室速调简易纠纷案
2009-10-23 14:24:21
人民调解室速调简易纠纷
     中国法院网讯 (章欣 贾彪 杜传威)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诉到法院的简易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走非诉讼通道,到法院直接申请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

  今年以来,通过人民调解室调解的案件达220余件,不仅使当事人省工省力,减少诉讼成本,同时也使人民法院提升了司法为民的水平。

  近日,从吉林来大庆的一位当事人,因租赁货车发生纠纷,来到大庆高新法院立案庭,声称由于托运人在承运人运送完货物后,发现货物有丢失,所以拒付承运费引起纠纷。

  立案庭的工作人员首先引导双方当事人到人民调解室,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后,先预进行了调解。由于本案运输的货物具有特殊性,是一车汽油,对汽油的吨位测量是根据空车时重量计数,装载后测一次重量计数,卸车时再测一次重量计数,来确定运送了多少吨汽油。由于双方在进行测量时没有注意,导致卸车后引发纠纷。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可工作起来却十分麻烦。人民调解室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来到测量货车的油罐站,通过调取电子信息登记,查到了汽车装载前后情况,确定了汽油吨数,从而明确了双方责任,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托运人一次性付清了运费。双方当事人在大庆高新法院调解室没花一分钱,没费一点力,解决了纠纷,事后他们给法院送来一面锦旗,夸奖大庆高新法院“办案神速,便民利民”。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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