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中院少数民族法官培养进入快车道
2009-10-21 16:40:15
  • 该案当事人为傈僳族,合议庭三位成员皆为傈僳族。
  • 怒江中院对法官进行少数民族语言培训。
     中国法院网讯 (李筱槲)  日前,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两级法院45岁以下的法官干警80多人齐聚一堂,展开了为期5天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培训,学习该州主体民族语言——傈僳语。

  地处云南边陲的怒江州境内有22个民族,其中傈僳族人口占52%以上,两级法院法官干警90%以上都是少数民族,但真正能说会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不多,许多基层法院法官严重短缺,一个法官身兼数职,而能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办案的更是寥若晨星,该州审理案件时聘请翻译的费用每年高达20多万元。

  针对该州经济自给能力低以及懂少数民族语言法官严重齐缺的实际,怒江中院一方面向定向招录、培养懂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另一方面自力更生,加紧对现有法官干警的少数民族语言培训。目的在于让法官干警学好少数民族语言,与少数民族老百姓沟通更加便利,加深同边疆基层群众的感情,进一步拉近和老百姓的距离,提高法官干警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工作的司法技能和水平。

  据悉,集中培训结束后,怒江中院、泸水县院将集中继续培训,福贡、兰坪、贡山三县院将各自进行,期限均为半年。像云南怒江这样的培训在云南省法院系统尚属首例,在该州也尚属首次。现在,在一些法院和法庭的小黑板上都能看到汉语、傈僳语的对句翻译。通过首次利用傈僳族语言审理两个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发出了“用傈僳语审案‘阿克几’(傈僳语:很好),法官讲什么,对方说什么,都听得清清楚楚,可以把自己的理由充分讲出来”的感叹,深受当地老百姓的好评,同样,法官庭审的技能和整体素质有了大幅度的提高,避免了使用翻译带来的某些弊端,大大缩短了诉讼时间和节约了诉讼成本,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好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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