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雁”捎书 “喜鹊”搭桥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法院多元化立案纪实
2009-10-13 16:01: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德金 侯玉波
大庆高新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利用网络与当事人谈心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为便民利民诉讼,在推进上门、进厂、现场立案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化传媒传递手段,开展了邮局邮寄,网上电子邮箱、电话、手机等多元化立案的新举措,方便快捷的传递送达诉讼材料、司法文书和调解各类简易民商事案件。不仅拉近了当事人与法院的距离,节省诉讼成本,也提升了法官司法为民的能动性,受到了当事人的欢迎和好评,都称赞他们这种立案方式是新“鸿雁”捎书、“喜鹊”搭桥。

  今年7月,大庆高新区一家企业与海南省一家公司发生经济纠纷,诉讼标的额不足2万元。如果法院按部就班的走法律程序,不仅增加了法院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会费时费力,造成劳民伤财。为了确保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个法院立案庭起动了邮寄送达的办法,将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材料邮到海南这家公司,并通过电话进行诉前调解,使双方自行达成协议。原告仅花了几十元钱的邮费,就解决了经济纠纷。

  今年8月,大庆高新区与哈尔滨市一家商场,发生货款纠纷,诉到大庆高新区法院。该院立案后,通过网上电子邮箱送达了有关材料,被告方又通过电子邮箱发回答辩书。法院通过网上电子邮箱掌握双方的意见后,又通过网上电子邮箱进行调解,双方不仅达成还款协议,而且又恢复了供货合同,原告方撤回了起诉书。

  今年9月,有对夫妇因生活琐事闹离婚,诉到该院。立案庭立案后,发现他们夫妇在油田上班工作十分繁忙,同时他们的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立案庭工作人员采用手机与双方谈心,开导教育他们应珍惜婚后的生活。通过用手机3次谈话,终于使双方解开了心结重归于好,原告撤回了离婚诉讼。

  由于采取了多元化立案,创造出了“鸿雁”捎书、“鹊雀”搭桥的立案方式,使法院审判工作与时具进,出现了“五多五少”的新局面。即通过邮局邮寄的诉讼材料、司法文书多了,法院出差人员少了;电话、手机、网上立案谈话的多了,传当事人进法院的少了;当事人少花钱不花钱打明白官司的多了,请代理人的少了;法官调解的案件多了,判决的案件少了;就地息诉的案件多了,上诉、上访的案件少了。

  一年来,大庆高新法院通过多元化立案共受理各类案件3072件,诉前调解案件220件;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万余元,发放救助金4万余元;全年无一错误立案和上访案件发生,受到了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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