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法院:1050万巨额执行款仅用两个月执结
2009-10-10 12:45:52
喜笑颜开
     中国法院网讯 (孟全富 胡军辉)  10月9日,申请执行人胡某、刘某、杨某等九人从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院长曹庆手中接过执行款,心里万分激动,“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没想到我们的钱这么快就执行回来了”。据悉,此次单笔执行款高达1050万元,永定法院仅两个月时间就执行结案,无论从执行额度还是执行的速度上,在基层法院都堪称执行之最。

  8月10日,永定区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胡某、刘某、杨某等九人的申请,将被执行人张家界某置业有限公司在湖南某公司的600万元出资股权以及450万元的土地预付款进行了冻结,并责令该公司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鉴于该被执行人已无其他资产可供执行,永定法院执行法官经过多方协调,终于使被执行人与厦门某公司达成了股权转让协议,保证了执行款的及时到位,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来,该院不断更新执行理念,落实执行工作责任制,强化执行工作,共执结各类案件240余件,执行标的达36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稳定。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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