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中院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促案件调解
2009-09-28 14:43:35
法官与社会法庭工作人员讨论案件
中国法院网讯 (翁煜明 张占林)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社会民调力量参与案件调解,在全市范围内成立了6个社会法庭,定期组织法官对社会法庭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使社会法庭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生力量,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