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田头办案服务秋收
2009-09-28 09:44:21
新沂法院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
     中国法院网讯 (陈雪艳)  “没想到你们能来到田间地头办案!既为我们解决了纠纷,又没耽误我们干农活,真是太感谢了!”这是江苏省新沂市时集镇的刘某某对前来办案的新沂市人民法院法官发出的由衷感慨。

  刘某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与本村村民张某发生纠纷后,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处理未果,遂于2009年9月18日诉至新沂法院,要求尽快处理。该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当前正值秋收秋种时节,为不耽误当事人的农业生产,减少当事人诉讼奔波,便决定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实行就地办案。后该案经法官近两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该院针对秋收秋种时节的特殊情况,紧密结合农村生产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自觉加大审判力度,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农药、化肥、种子、塑料薄膜等农资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等各类涉农案件,注重发挥设立在乡村的巡回审判点的作用,坚持深入田间地头办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轻农民当事人的讼累,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截至日前,该院今年共深入田间地头审结涉农纠纷案件129件,其中调解结案112件,调解率达86.9%,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8.3%,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100%。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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