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司法为民窗口 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纪实
2009-09-21 15:56: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崔国贞
  今年以来,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以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践行活动主题,贴近群众提供高效服务,以实现司法便民、亲民、护民、安民为突破口,采取四项措施,大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擦亮司法为民的窗口,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多措并举,实现司法便民

  为方便群众诉讼,针对大多数当事人缺乏诉讼常识的情况,宁津法院采取了多项便民措施。他们在立案大厅悬挂了诉讼费用公示牌,使案件收费标准一目了然;摆放了诉讼指引材料,详细说明有关诉讼须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及司法援助等方面的内容,为当事人提供了详实的诉讼指南;配备了诉讼引导员,专门解答群众的诉讼咨询;对于确有困难,无法直接到法院起诉的当事人,宁津法院实行了巡回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灵活多样的立案方式,为群众诉讼提供了便捷通道。

        开展温情接访活动,实现司法亲民

  “就凭你们的服务态度,我不再上访了,我相信法官,我相信宁津法院。”这是院长接访日一名上访老户在得到耐心细致的解答后,抓着院长的手感动地说。自从开展温情接访活动以来,类似这样的场景在宁津法院不知出现了多少次。为破除法官队伍中存在的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烦、拖”的“衙门”作风,宁津法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一方面实行院长接访制度,要求院长(包括副院长)每周二下午轮流接访,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加以解决,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直到群众满意为止。另一方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法制宣传队,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活动,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目前已散发法制宣传材料1万余份,使近2万群众受到了法制教育。通过开展温情接访活动,法官们进一步体会到了群众的疾苦,实现了司法亲民。

        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司法护民

  “听人说打官司很难,俺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法院的,没想到这么快法官同志就帮俺讨回了工钱,这回俺算是明白了,法院是给咱老百姓说理撑腰的地方。”农民工李某在拿到被建筑公司拖欠了几年的工资后激动地说。针对农民工讨要工资难的问题,宁津法院专门规定十项具体措施,在全院建立起了通畅、便捷、高效的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宁津法院开展了涉困难群众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了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残疾人等案件的执行力度,目前已执结此类案件40起,执结标的额80多万元。此外,他们还全面实行了司法救助制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现已向31名当事人减、缓、免交了诉讼费8.2万元,实现了司法护民。

         推行法官释明制度,实现司法安民

  为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增强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宁津法院实施了法官释明制度,在案件宣判后,由法官就判决所引用法条的具体内容、是非责任划分的理由对当事人进行判后释明。通过公开释明,大大提高了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今年共收到群众来信12件,来访27人次,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 13%和21.5%,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了司法安民。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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