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真是为百姓作主的好法官呀!”
2009-08-21 14:33:20
     中国法院网讯 (王高产)  “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恐怕我们姊妹们的血汗钱是要不回来了,你们真是为百姓作主的好法官呀!”8月20日上午,在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大院内,彩旗飘飘鼓声咚咚,七位保洁工带领一支秧歌队将两面绣有“执法如山、为民作主”和“申张正义、万民称颂”的锦旗送给办案法官。

  2006年起,杜某等七人受许昌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从事某医院保洁工作,因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额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而发生纠纷,后经河南省襄城县法院民一庭判令许昌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杜某等七位保洁工2007年10月1日到2008年2月29日五个月期间工资补差额6562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许昌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2009年7月7日,七保洁工向河南省襄城县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2009年7月9日,该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书。为尽快执结此案,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利民一方面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上下功夫,他们通过金融机构、车辆管理等部门努力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另一方面耐心做物业公司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公司负责人认为:目前全球经济危机的震荡,严重影响了物业公司的发展,现在单位面临着员工人数多、服务任务重、就业压力大,公司现营销惨淡。在这非常时期,公司不减员就很不错了。李利民副局长没有气馁,多次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并把国务院有关解决拖次农民工工资的通知和文件复印后送达给单位负责人,同时将七位保洁工的家庭情况如实告知,有的家庭双职工下岗,生活难以维计,子女面临辍学,希望其能够以诚实信用和社会稳定为重,早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公司负责人终于被执行员的敬业精神和为民奉献情怀深深感动,认识到做一个诚信企业的重要性,于是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执行款全额划至河南省襄城县法院执行局账户,该院将案件款分发到七位保洁工手中。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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