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拥有“六颗心” 做好调解换民心
2009-08-20 15:22: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勇
  刚分到法庭时,庭长就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办好案,不容易;做好调解,更不简单。只要用心去看、去感受、去学习,你将会收获很多”。不快不慢,两个月时间过去了,当我跟着庭长一趟趟走在乡间的泥泞小道,一次次在星期天叩开当事人的大门,一幕幕调解到夜晚当事人握手言和,走出大门看到满天星星的时候,真正的体会到并渐渐感悟庭长的那句话:“办好案子,责任重大;做好调解,任重道远” 。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官,就自己的一点基层经历来讲,做好调解,要拥有“六颗心”。

  一要有“雄心”。思想决定高度。要把为人民司法,调解止争作为自己法律职业生涯一直追求的目标境界,树立“司法为民、调解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崇高理念,为做好调解打好思想基础。

  二是要“虚心”。做好调解重在沟通交流,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官,自身的法律知识储备还不够翔实,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学习法律知识;社会阅历、办案经验不够丰富,要虚心向老法官学习,学习社会语言;不仅如此,还要“走出去”、“走下来”,向人民群众学习,向当事人学习,学习群众语言。

  三要有“热心”。当事人一辈子或许就打一次官司,所以再小的案子,对于当事人来讲,都是天大的事。案件无大小,只有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办,设身处地为他着想,才能办好案,做好调解。最忌对待当事人冷冰冰,这样只会与当事人产生隔阂,调解也就无从谈起。

  四是要“耐心”。面对个别当事人无休止地吵闹,重复倾诉,夸张诉述,要镇定冷静,从千头万绪中抓住问题所在,耐心倾听,耐心讲解,耐心调解。

  五要有“公心”。办案调解,会遭遇各种人和事,但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何种当事人,应坚守自己的职业和道德操守,不偏不倚任何一方,居中调解,公平正义。

  六是要“巧心”。立足案情,坚持做好法院调解工作的同时,灵活运用人民调解,并充分考虑到当事人所在地的乡俗民情,委托当事人的长辈或朋友来做思想工作,更容易沟通,圆满调解。

  我想,只要拥有这“六颗心”,真心调解,就能换来一颗颗民心。

(作者单位: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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