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间一样可以绚烂
2009-08-17 10:07: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田春勇 王小燕
  孙翠燕在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一干就是15年,2008年1月调至曲塘法庭,她在基层法庭工作的有声有色。2009年2月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9年6月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评为“南通市十大平安卫士”并荣记二等功一次。仅今年上半年,她就审结各类案件415件,调撤率为88.55%。她一头干练的短发、高挑匀称的身材,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非常职业,一副半框眼镜又衬托出她的知性美。家住县城的她每天都来回奔波,乡间的小路上留下她忙碌的身影,同时也记录着她绚烂的事业。

          灵活调解化纠纷,缓减压力又止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说“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基层法庭普遍面临案多人少的情况,调解既能缓减审判压力,又可定纷止争避免当事人之间的敌对情绪和仇恨感。

  曲塘法庭管辖离县城较远的三个乡镇,尚处于熟人社会的民众还存在厌讼心理,判决虽能解决纠纷但会伤及乡情落下后遗症。为此,孙翠燕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判决之前。农村建房纠纷、相邻纠纷中,当事人一般积怨较深,为取得更好的实际效果,她常常深入当事人家前屋后、田间小道,进行现场调解。    

  今年,曲塘镇某村同组村民江某某与江某为一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诉至曲塘法庭。双方为此地争议已有多年,为了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孙翠燕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请了海安县农牧局林业专家一起奔赴曲塘镇查看现场,对江某在讼争土地上栽种的意杨树和油菜的长势进行了现场评估,并根据市场行情作了价。反复征求双方意见后,孙翠燕现场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了协议,双方之间的多年隔阂立即烟消云散。

          统筹安排有“三法”,效率提高更惠民

  孙翠燕办案快是出了名的,去年共审结案件556件(其中审理418件,执行138件),成了南通市法院系统的“办案状元”,数次被评为院星级法官、调解能手,并受到市中院的通报表扬。

  孙翠燕办案快的秘招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善于统筹安排。孙翠燕的统筹安排有“三法”:一曰搭配法,孙翠燕善于把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搭配起来处理。在她一天的工作中,常把民间借贷案件、加工合同案件、赡养案件搭配起来,同时进行。二曰归类法。孙翠燕善于把同类型案件或者案情有牵连的案件放在同一时间段内调解。三曰穿插法。孙翠燕喜欢把不同的案件审理穿插进行。比如,在审理或调解离婚案件时,让原、被告有冷静的时间进行沟通,而这一时段,孙翠燕则会去调解一些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有次,仅一天她就审结了9起案件。

        依法断案可服人,“用心”沟通更暖民

  孙翠燕说,她经手的案件虽然没有什么大案要案,但对当事人而言,件件都是要案,因为当事人一生也许就打一次官司,如果工作不到位,势必会让当事人对司法的公信力产生怀疑。在办案过程中她始终用诚心、热心、爱心、耐心、细心来对待当事人,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法官是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案件不论大小、职位不论尊卑,她都做到一视同仁,尽最大可能为当事人着想。

  雅周镇有一对继母子为争遗产闹起纠纷,继母叫卢某,继子叫薛某。薛某的父亲薛某某去世前,曾立下二份遗嘱。第一份遗嘱在继母子均在场的情况下所立且双方均认可,第二份遗嘱在继母子均不在场的情况下由薛某某的姐夫代书,薛某某签字并按手印。薛某某在去世后还留下了大量的债务。卢某为了继承遗产,将继子告上法庭。此案在当地引起很大的反响,连电视台都全程跟踪拍摄。双方当事人矛盾异常激化,薛某甚至将大门锁上不准卢某回家。为了钝化母子之间的矛盾,减轻案件带来不良社会影响,孙翠燕数次征求双方意见,但双方分歧仍很大,调解希望十分渺茫。此时,孙翠燕已制作出判决书。宣判之前,她仍然抓住最后一次机会,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从蛛丝马迹中发现了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促使双方达成均可接受的方案。这起受当地群众和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并敦促履行到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办案手段多创新,速结案件且便民

  孙翠燕不满足于传统办案手段,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探索创新。她创制“友情提醒书”,敦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生效文书,在送达判决书或调解书时以及最后履行期限到达前十日分别送达提醒一次,极大地提高了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履行率,她调结的案件很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她在边远地区增加“巡回审判点”,定期巡回审判,推进诉调对接,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大力开展“法律早市”。为不影响农民耕作,不影响职工上班,不影响企业主经营,不影响个体户开店,她提倡送法上门活动晨间进行,实现“早市”时间经常化、地点广泛化、模式多元化。落实片区法官制度、审判骨干进村居活动,将自己的照片、联系电话和五项承诺在辖区显要位置挂牌张贴,除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咨询问题外,还每月主动深入联系村居一次。

  “不以事小而不为”,这是孙翠燕的工作信念。长期奋斗在基层一线的她始终坚持从小事做起,从平凡事做起,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她虽欣赏“梅”的傲骨,但更爱“竹”的坚毅和“菊”的淡雅。她是一个坚持“用心”在做事业的基层法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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