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帮抱婴儿 打工妹签字喜领5年加班费
2009-08-13 14:49: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法官帮抱婴儿 打工妹领5年加班费
     中国法院网讯 (李世寅 陈娟)  8月12日下午,来自云南的打工妹阿慧接过了来之不易的3000元加班工资连声说道:“胡法官,谢谢你,谢谢法院帮我讨回这辛苦钱。”接着,用孩子的小手向法官挥了挥,满意地离开了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云南人阿慧,2003年来到广东省中山市在某镀膜厂工作。被告阿强是该厂的老板。阿慧在该厂工作了5年,工作期间每天上班12小时,但被告从未付过加班工资。阿慧于今年3月,向中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因被告没有办理工商登记,不具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中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阿慧不服该仲裁裁决,起诉至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等共计16万元。

  7月28日,该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诉讼中,被告否认其拖欠原告加班工资,认为原告索要工资其实是原告存放在被告处保管的1900元,该1900元被告已全部还给原告。

  鉴于原告未能提供证明其在被告处工作5年及加班方面的有效证据,承办法官胡圣开为原告分析了存在的诉讼风险和证据规定,并多次做原告思想工作,促使原告降低其心理期待值,同意进行调解。然后,法官又把工作重点转向被告,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督促被告实事求是,去面对原告合理诉求。经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矛盾得以钝化,调解方案不断靠近,8月初,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愿意补偿3000元给原告,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为做到案结事了,避免反复,法官又积极督促被告尽快兑现承诺。

  8月12日下午,原被告来到胡法官办公室履行协议。由于原告阿慧带着未满周岁的婴儿,在清点签收款项时极不方便,胡法官又主动帮其抱住婴儿,原告把这来之不易的3000元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伸出手抱过了胡法官怀里的孩子,连声说道:“胡法官,谢谢你,谢谢法院帮我讨回这辛苦钱。”接着,用孩子的小手向胡法官挥了挥,满意地离开了法院。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在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广泛、持续、深入地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以此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的这件案子深切的体现出了法院“人民司法”、“为民司法”和“司法为民”三个基本层面的意涵。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