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法院创新举措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2009-08-12 13:53:14
中国法院网讯 (义宏)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及时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践行活动主题,贴近群众并提供高效服务,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刷新为民“窗口”形象。该院将诉讼须知、风险提示等资料编印成册陈列在立案庭,以方便涉诉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同时,对于各类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采取优先接待、优先立案等措施,及时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不受侵害,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打得起官司。
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了使案件审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通过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宣传等形式,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搬到田间地头,搬到圩镇集市,把纠纷解决在基层。自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巡回审理案件60余件,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达到了普法宣传的目的。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该院积极组织干警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案件当事人,通过发送征求意见函、案件监督回执卡和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形式,征求对法官公正廉洁、服务态度、办案效率及法院便民利民措施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司法为民工作方式,用实际行动提高司法公信力。
刷新为民“窗口”形象。该院将诉讼须知、风险提示等资料编印成册陈列在立案庭,以方便涉诉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同时,对于各类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采取优先接待、优先立案等措施,及时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不受侵害,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打得起官司。
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了使案件审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通过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宣传等形式,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门口,搬到田间地头,搬到圩镇集市,把纠纷解决在基层。自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巡回审理案件60余件,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达到了普法宣传的目的。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该院积极组织干警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案件当事人,通过发送征求意见函、案件监督回执卡和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形式,征求对法官公正廉洁、服务态度、办案效率及法院便民利民措施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司法为民工作方式,用实际行动提高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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