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代同行
2009-08-10 16:41: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培宪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1951年3月,梁山县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从此肩负起了党和国家赋予的历史使命。五十八年来,梁山法院紧跟时代步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也是梁山法院正式成立五十八周年。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时刻,重温历史,对于我们在新形势下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院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艰苦历程
梁山县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司法科,始建于1941年1月,1951年3月成立后,隶属于菏泽分院。五十八年来,县法院的发展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1952年至1965年是初建阶段,各项工作初见雏形。1966年至1976年是惨淡时期,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法院被军管组取代,各项工作陷入瘫痪状态。1978年至1998年发展壮大阶段,机构逐步健全,工作逐步规范,功能作用逐步显现。1999年至今,迅猛发展阶段,随着信息化建设步伐的推进,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基础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审理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梁山法院建院初期,共有办公用瓦房13间。1967年3月迁往现址,审判办公用房瓦房25间。1983年建成三层办公楼一栋。当时的法院,条件十分简陋,工作环境十分艰苦。十来平米的办公室却经常挤着二、三名法官一起办公;审判庭为5间瓦房,经常成为“鸟的天堂”;审判法台就是仅有的几张书桌,没有法椅,法官们就找来几把椅子充当;冬天取暖靠煤球炉,夏天一下雨更是满院子的泥泞;一台铅字打字机和一台手动滚筒式油印机承担了全院的法律文书制作任务;法庭是租用乡镇的,且只有两三间办公场所;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辆自行车、一个黑书包,就是办案人员的“全副装备”;书记员记录、审判员制作裁判文书都是靠纸和笔,审判效率很低;直至1980年,法院才拥有了一辆北京牌小汽车,由于车辆少,干警外出调查和取证主要是骑自行车前往,最远单程达 40 余公里,干警往返一次需要两天的时间……
开创辉煌
伴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梁山法院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尤其是近几年来,在新一届党组领导班子的共同努力下,县法院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法制意识的提高,法院的受案数量大幅增长。2005年以来,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952件,审执结11427件,且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特别是今年上半年案件数量增幅达50%。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案件上诉发改率仅为1.35%,基本上杜绝了超审限案件。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2008年达到99.8%。大量矛盾和纠纷的化解和平息,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的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2001年5 月,梁山法院在上级法院、县委、政府和各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多渠道筹集资金,建成了建筑面积3200多平方米的审判办公综合楼,现法院机关有办公楼两栋。审判法庭从简陋的小桌方凳变成了宽敞庄严的法台法椅,书记员从耳听手记发展到了电脑速录,案卷也实行了微机归档。计算机网络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到目前全院共投入资金560余万元,完成了信息网络建设第一期工程,法院内部的局域网已正式建成,结束了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的手书模式,实现了案件流程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的智能化。2005年以来,投资480余万元建成了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的四个人民法庭,均达到了“五化”标准。现有办公车辆二十五部,微机95台,办公场所均安装了空调,全院各关键部位均实行了网络监控,审判法庭设施齐全,现代化水平已在全市领先。
法院的飞速发展,源于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源于全体干警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近年来,梁山法院两次被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07年被济宁市中级法院评为“优秀法院”,2007、2008连续两年被济宁市中级法院授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法院的单项工作及干警多次被省高院、市中院授功、授奖。十年来,没有因违法违纪而受到处理的干警,实现了“六无”目标。
宝贵经验
风雨五十八载,梁山法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步,公平正义和科学的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在党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法院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力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梁山法院始终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审判工作中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效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服从党的领导,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事业才能得到顺利发展。
始终坚持服务宗旨,把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体干警立足本职,坚持审判工作为人民服务的原则,深入基层,巡回办案,就地处理,为人民司法制度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不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全方位推行和谐司法理念,尽最大可能减少不安定因素,力求案结事了、息事宁人。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畅通信访渠道,推行满足群众需求的诉讼指导,切实增强人民法院的亲和力。
始终坚持接受人大监督,确保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根据法院工作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到实处。积极做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检查、视察工作,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审理。正是由于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法院的审判质量不断提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审判和执法环境不断改善,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贯穿于人民法院工作的始终,正确处理审判工作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关系,强化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功效意识,在审判工作中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感受和承受能力,注重体现保障人的价值,力求做到个案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衡平。在追求公平正义的同时,高度重视以效率保证公正,把公正与效率有机地统一于审判和执行工作之中。
始终坚持强化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梁山法院为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梁山法院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学历教育、理论水平、技能培训、司法能力等方面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通过在学习中提高、在培训中磨炼,确保法官队伍成为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的优秀团体。
再立新功
成就和辉煌已成为过去,新的形势,法院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党的十七大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任务。为此,我们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总体目标,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第一,着眼于促进发展,在服务大局上狠下功夫。积极围绕县委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拓展司法服务渠道,把党的中心工作放到法院各项工作中来谋划、来安排,把贴近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的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立足于以人为本,在践行司法为民上狠下功夫。坚持“以人为本”,以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积极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方式,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性关怀,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力争达到胜败皆服。树立平等保护意识,落实各项便民诉讼措施,妥善处理民生问题,真正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人民创建安全舒适、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
第三,定位于自身科学建设,在实现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治院”,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好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坚持“公信立院”,通过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着力解决好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以公正高效和谐的司法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坚持“科技强院”,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工作的科技含量;以科学的方法,进一步加强法院管理,提高管理效能,以严格规范的管理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回顾过去,感慨万千;展望未来,信心倍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梁山法院将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展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的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作者系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艰苦历程
梁山县人民法院的前身是司法科,始建于1941年1月,1951年3月成立后,隶属于菏泽分院。五十八年来,县法院的发展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1952年至1965年是初建阶段,各项工作初见雏形。1966年至1976年是惨淡时期,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法院被军管组取代,各项工作陷入瘫痪状态。1978年至1998年发展壮大阶段,机构逐步健全,工作逐步规范,功能作用逐步显现。1999年至今,迅猛发展阶段,随着信息化建设步伐的推进,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基础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审理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梁山法院建院初期,共有办公用瓦房13间。1967年3月迁往现址,审判办公用房瓦房25间。1983年建成三层办公楼一栋。当时的法院,条件十分简陋,工作环境十分艰苦。十来平米的办公室却经常挤着二、三名法官一起办公;审判庭为5间瓦房,经常成为“鸟的天堂”;审判法台就是仅有的几张书桌,没有法椅,法官们就找来几把椅子充当;冬天取暖靠煤球炉,夏天一下雨更是满院子的泥泞;一台铅字打字机和一台手动滚筒式油印机承担了全院的法律文书制作任务;法庭是租用乡镇的,且只有两三间办公场所;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辆自行车、一个黑书包,就是办案人员的“全副装备”;书记员记录、审判员制作裁判文书都是靠纸和笔,审判效率很低;直至1980年,法院才拥有了一辆北京牌小汽车,由于车辆少,干警外出调查和取证主要是骑自行车前往,最远单程达 40 余公里,干警往返一次需要两天的时间……
开创辉煌
伴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梁山法院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尤其是近几年来,在新一届党组领导班子的共同努力下,县法院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法制意识的提高,法院的受案数量大幅增长。2005年以来,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952件,审执结11427件,且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特别是今年上半年案件数量增幅达50%。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案件上诉发改率仅为1.35%,基本上杜绝了超审限案件。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2008年达到99.8%。大量矛盾和纠纷的化解和平息,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的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2001年5 月,梁山法院在上级法院、县委、政府和各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多渠道筹集资金,建成了建筑面积3200多平方米的审判办公综合楼,现法院机关有办公楼两栋。审判法庭从简陋的小桌方凳变成了宽敞庄严的法台法椅,书记员从耳听手记发展到了电脑速录,案卷也实行了微机归档。计算机网络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到目前全院共投入资金560余万元,完成了信息网络建设第一期工程,法院内部的局域网已正式建成,结束了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的手书模式,实现了案件流程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的智能化。2005年以来,投资480余万元建成了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的四个人民法庭,均达到了“五化”标准。现有办公车辆二十五部,微机95台,办公场所均安装了空调,全院各关键部位均实行了网络监控,审判法庭设施齐全,现代化水平已在全市领先。
法院的飞速发展,源于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源于全体干警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近年来,梁山法院两次被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07年被济宁市中级法院评为“优秀法院”,2007、2008连续两年被济宁市中级法院授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法院的单项工作及干警多次被省高院、市中院授功、授奖。十年来,没有因违法违纪而受到处理的干警,实现了“六无”目标。
宝贵经验
风雨五十八载,梁山法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步,公平正义和科学的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在党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法院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力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梁山法院始终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审判工作中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效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服从党的领导,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事业才能得到顺利发展。
始终坚持服务宗旨,把维护和实现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体干警立足本职,坚持审判工作为人民服务的原则,深入基层,巡回办案,就地处理,为人民司法制度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不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全方位推行和谐司法理念,尽最大可能减少不安定因素,力求案结事了、息事宁人。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畅通信访渠道,推行满足群众需求的诉讼指导,切实增强人民法院的亲和力。
始终坚持接受人大监督,确保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根据法院工作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到实处。积极做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检查、视察工作,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审理。正是由于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法院的审判质量不断提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审判和执法环境不断改善,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贯穿于人民法院工作的始终,正确处理审判工作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关系,强化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功效意识,在审判工作中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感受和承受能力,注重体现保障人的价值,力求做到个案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衡平。在追求公平正义的同时,高度重视以效率保证公正,把公正与效率有机地统一于审判和执行工作之中。
始终坚持强化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梁山法院为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梁山法院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学历教育、理论水平、技能培训、司法能力等方面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通过在学习中提高、在培训中磨炼,确保法官队伍成为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的优秀团体。
再立新功
成就和辉煌已成为过去,新的形势,法院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党的十七大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任务。为此,我们将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总体目标,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第一,着眼于促进发展,在服务大局上狠下功夫。积极围绕县委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拓展司法服务渠道,把党的中心工作放到法院各项工作中来谋划、来安排,把贴近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的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立足于以人为本,在践行司法为民上狠下功夫。坚持“以人为本”,以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积极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方式,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性关怀,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力争达到胜败皆服。树立平等保护意识,落实各项便民诉讼措施,妥善处理民生问题,真正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人民创建安全舒适、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
第三,定位于自身科学建设,在实现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治院”,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好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坚持“公信立院”,通过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着力解决好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以公正高效和谐的司法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坚持“科技强院”,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工作的科技含量;以科学的方法,进一步加强法院管理,提高管理效能,以严格规范的管理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回顾过去,感慨万千;展望未来,信心倍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梁山法院将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发展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的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作者系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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