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梦想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庭长余翠兰
2009-08-06 16:08: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唐业继
 

    6月23日,湖北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来自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庭长余翠兰,作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几年来,洪山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该庭先后被评为湖北省行政审判先进集体、武汉市法院先进集体,被市、区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庭长余翠兰先后被评为武汉市“首届十大公正爱民好法官”,荣获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三八红旗手称号,并当选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唯一来自基层法院的理事。

                    建立以民为本的新理念

    在办案中,她坚持以民为本,能动地回应民众对和谐司法的新需求,始终把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贯穿于办案过程的始终,把办案与教育人结合起来,取得很好的办案效果。她认为,法官要当“治病救人”的医生,要能够妥善地解决社会转型期呈现的新的“疑难杂症”。在受理某小区孙某等73人诉该区人民政府履行拆迁还建法定职责一案中,面对诉前原告曾多年到省、市、区政府上访静坐的情况,她谨慎审理,适时地启动庭外协调机制,尝试引入听证机制,邀请该区副区长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到法院,与原告诉讼代表人交换意见,在既不损害国家利益又最大限度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促成当事人达成成协议拆迁还建协议。在审理柳某诉武汉某大学教育行政案件中,她察觉到柳某因考试舞弊被开除学籍后,面对就业压力、社会舆论和贫困的家境有厌世颓废的情绪,一方面与柳某及其家长交心谈心,鼓励柳某正确面对逆境,以诚信面对工作、学习和生活;另一方面帮助他联系工作单位和大学本科学历学习的高校。她觉得作为一名法官,坚持将人文关怀渗透到严谨的审判活动中,体现在诉讼的整个过程和每一环节,表现在法官的司法活动和日常举止之中,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奏响了官民和谐的最强音。

                    达到质量至上的新水平

    为带动行政法官们办案水平的提升,她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制定“五个一”的工作模式:即一案一个立案建议,一案一个司法建议,一案一评析,一案三合议,一类案件一调研;出台《行政案件审判流程》,规范行政案件的审理;出台《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质量关、社会效果关,全庭人员的办案水平有了大幅提高。3年来,办理的行政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被发回重审、无一被改判、无一因处理不当引发上访。她也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在研读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后,把新的法学理论运用到案件审理中,主动到高校找法律教师咨询请教,解决司法中的困惑。撰写的《学位授予行为司法审查的深度和广度》等30余篇调研文章在《人民司法》等各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其中,提出拆迁行政行为违法,在判决被告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同时,可责令拆迁人承担补偿责任等建议被最高法院采纳。还被选调为武汉市行政审判调研课题组成员,参与修订的《关于当前法院行政案件法律适用》和《行政诉讼案例选编》,成为指导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参考书籍。承办的教育行政案件被评为武汉市首届十大精典案例,制作的学位案件裁判文书获武汉市裁判文书评比一等奖,撰写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在行政诉讼中的运用》一文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湖北省法院系统第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去年,她当选为第六届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成为全国法院系统23名理事中唯一来自基层法院的代表。洪山区委、区政府授予她为政法战线唯一的“区管专家”,享受专家津贴。

                    实现环境友好的新特色

    她始终按照“坚持合法审查,促进执法完善,依法规范撤诉,力求案结事了”的要求,以服务地区发展大局为方向,以创新行政审判工作为思路,以优化行政机关执法环境为目标,走出一条助推官民和谐的特色之路。在全市率先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畅通官民沟通渠道;在全市率先推行《行政审判工作蓝皮书》制度,定期公布行政案件审理情况提出改进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建立与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从促进和谐洪山,法治洪山建设的高度,提出要构建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2008年,区委、区政府采纳了这一建议,法院与政府联合制定《关于行政调解和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相互衔接配合工作机制若干意见》,构建完备有效的行政争议控防体系,今年,再次接受建议,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参与案件协调和解、执行生效裁判文书、采纳司法建议等相关情况纳入政府一级绩效考核目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与辖区53家行政机关建立沟通协调信息网络,行政诉讼连续三年和解结案率达80%,实现行政诉讼无错案、无上访,行政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树立公信权威的新形象

    她说:“我们法官眼中的法官形象应当是庭上能办案、各方能沟通、台上能讲课、台下能调研,新时期的法官要能做到能写、能讲、能挑大梁、办大案、协调各方。”她负责创办了《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论坛》,搭建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法官、学者之间学习、交流和沟通的平台,坚持以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开拓行政审判人员的视野,3年来,她到各机关、院校、企业举办讲座20余场次;为更好地进行诉前纠纷的化解工作,在部分行政机关设立诉调室,去年协助行政机关解决诉前10余件行政争议;积极举办“争当专家型法官”、“争办和谐案、精品案、样板案”、“开好初任庭、竞赛庭和示范庭”等竞赛活动,她办理的学位案件入选全市法院首届十大“精品案”,该院10名专家型法官中,该庭就有2名;注重加大调研力度,3年来,行政庭撰写的调研文章9次在最高院、省、市、区法院论文评比中获奖。坚持周一例会和周四学习制度,常省心态平不平,常查作风正不正,常思办案公不公。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已成为每位办案人员的自觉行动,行政审判队伍始终保持着素质高、创新多、形象好、成绩优的领头羊形象,所办理行政案件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在全省基层法院名列前茅。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