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民满意做起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倾心调解追求案结事了二三事
2009-08-05 13:52: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彭跃进 占国华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牢固树立“调解是最佳的结案方式”司法理念,始终把调解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抓手,对每起案件都做到“调”字当头,在策略上讲究“稳、准、快”,注意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力求案结事了,平息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027件,结案率达93.6%,其中调解撤诉结案的779件,调撤率为75.9%。

          找准感化点 冷却处理促调解

  该院把调解贯穿于每一个环节。对情绪不稳定和言词激烈的当事人,当时难以调解的案件,采取让当事人冷静思考,权衡利弊,再抓住时机进行调解。同时,通过亲情、友情来沟通亲属及朋友间的矛盾纠纷。从“情”字入手,以亲情感化、引导当事人消除、缓解怨恨。段华平与段志平系同胞兄弟。2008年3月,兄弟俩合伙经营酒店,一年后,因帐目混乱,纠缠不清,兄弟反目成仇。经乡村调解组织多次调解均未了结。哥哥段华平遂将弟弟段志平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入股资金和盈利共计2.9万余元。庭审后,法官从双方细微的言行举止中觉察到仍有调解的机会而未一判了之。过了几天让双方当事人情绪冷却后,法官进村入户,邀请原、被告的叔伯、亲朋好友及当地的司法协理员等人居中劝解,法官从兄弟的亲情动之以情,以诚实信用晓之以理,用事实和证据释之以法。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被亲情感化,弟弟给付哥哥现金1.5万元而案结事了,兄弟和好如初。

          找准争执点 讲究技巧促调解

  民事案件千差万别,各有各的特点。该院调解民事案件时,善于动脑讲究技巧,找准案件争议的焦点,找准法理和情理的融合点,有针对性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原告刘某诉被告康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被告提起反诉,双方围绕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各抒己见,互不让步,剑拔弩张,针锋相对,对立情绪激烈,看似根本没有调解的余地。法官详细研究分析了案情,认为本案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是赔偿的数额,于是抓住当事人共同的心理特点,请双方聘请的代理律师积极协助、配合法官共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法官根据各自律师的调解方案,趁热打铁,面对面明是非、讲法律,指出发生交通事故前素不相识,无怨无仇,背靠背议条件、谈标准,循循善导,以情动心,最后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找准突破口法理并重促调解

  在调解案件中,该院做到“法理并重”,耐心细致地把案件的法、理、情都说清说透,既讲法律,又晓之以理(如当地的道德标准和公序良俗)、动之以情(如夫妻之爱、手足之情、朋友之谊),从而使当事人以冷静的心态去沟通与对方的感情,消除与对方的隔阂,以情与理的力量逾越双方法律利益上的差异,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如郭某(男)与康某(女)按农村习惯举行了订婚仪式,男方支付给女方彩礼2.1万元,双方在县城拍了结婚照,并发生了性关系。临近结婚时男方突然提出了退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款。对此,法官将审判台搭进农家院落,让群众参加旁听。在案件审理中,女方坚持说“按照农村风俗,男方提出退婚的,彩礼不退。男方还应赔偿我的青春损失费”。双方一时争执不下。法官在调解中,邀请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及当地德高望重的群众代表参加,一方面从法理上给女方讲解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彩礼应当返还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从情理上给男方指出,临近结婚时突然提出退婚对女方造成了一定伤害,应当考虑对方的感受。法官从群众反映中了解到男女双方在恋爱中有一定的感情,故以此为突破口,给双方讲明“婚姻不成友谊还在”的道理。通过大家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女方一次性退还男方彩礼1万元,并已履行到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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