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法院宜沟法庭陪审员巧妙调解离婚案
2009-07-27 09:09:08
中国法院网讯 (付会清) 7月24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宜沟法庭陪审员白青堂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双方当庭对离婚、子女及财产达成调解协议,并且主动履行了协议中的财产内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7年冬经人介绍,崔某与孙某在认识20天后,同年腊月初八按风俗习惯举行了典礼仪式,2008年1月4日双方在汤阴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孙某以崔某没有陪送贵重家具为由,经常无事生非地与崔某发生争吵。2008年10月31日,在汤阴县人民医院,经做剖腹产手术崔某生了一个男孩。在此期间,孙某不仅没有照顾崔某,而且还以小孩哭闹影响他睡觉为由,搬到另一个房间居住,小孩一直由崔某照顾。为此,今年6月8日,崔某向汤阴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孙某离婚,并抚养儿子。
宜沟法庭受理案件后,并没有径行开庭审理,而是通过各方的委托代理人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和问题所在。人民陪审员白青堂了解到崔某真心想离婚,并想要回自己在孙某家里的个人财物,还想抚养儿子;而孙某也想要儿子,因为在农村,男孩应该跟着自己的父亲,这样才算留住了自己家里的根。人民陪审员白青堂利用其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调解具有亲和力的优势,大力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且当庭主动履行完毕。
2007年冬经人介绍,崔某与孙某在认识20天后,同年腊月初八按风俗习惯举行了典礼仪式,2008年1月4日双方在汤阴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孙某以崔某没有陪送贵重家具为由,经常无事生非地与崔某发生争吵。2008年10月31日,在汤阴县人民医院,经做剖腹产手术崔某生了一个男孩。在此期间,孙某不仅没有照顾崔某,而且还以小孩哭闹影响他睡觉为由,搬到另一个房间居住,小孩一直由崔某照顾。为此,今年6月8日,崔某向汤阴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孙某离婚,并抚养儿子。
宜沟法庭受理案件后,并没有径行开庭审理,而是通过各方的委托代理人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和问题所在。人民陪审员白青堂了解到崔某真心想离婚,并想要回自己在孙某家里的个人财物,还想抚养儿子;而孙某也想要儿子,因为在农村,男孩应该跟着自己的父亲,这样才算留住了自己家里的根。人民陪审员白青堂利用其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调解具有亲和力的优势,大力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且当庭主动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张晶晶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