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法院服务老区新农村建设
2009-07-24 13:33:02
卢氏法院服务老区新农村建设
中国法院网讯 (赵付林) 地处豫西深山区、革命老区的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在当前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卢氏老区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用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正内涵。
该院积极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完善便民诉讼网络,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设立立案联系点,对于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切实为群众诉讼创造便利条件;其次,大力倡导“马锡五审判方式”,设立“巡回法庭”下乡巡回办案,将庄严的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厂矿企业,减少群众的诉讼负担,架起法院和人民群众“连心桥”;最后,做好案件回访工作,排查案件可能遗留的问题,追求社会效果的圆满。
此外,该院还通过重点打击“村霸乡霸”等农村恶势力犯罪,抢劫、盗窃农民牲畜、生产工具、生活资料犯罪,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犯罪,破坏农田水利、电力等生产生活设施犯罪,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财产和农业建设资金、财物的犯罪,影响农村稳定和社会风气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破坏选举等危害农村集体民主管理的犯罪等,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该院积极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完善便民诉讼网络,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设立立案联系点,对于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切实为群众诉讼创造便利条件;其次,大力倡导“马锡五审判方式”,设立“巡回法庭”下乡巡回办案,将庄严的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厂矿企业,减少群众的诉讼负担,架起法院和人民群众“连心桥”;最后,做好案件回访工作,排查案件可能遗留的问题,追求社会效果的圆满。
此外,该院还通过重点打击“村霸乡霸”等农村恶势力犯罪,抢劫、盗窃农民牲畜、生产工具、生活资料犯罪,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犯罪,破坏农田水利、电力等生产生活设施犯罪,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财产和农业建设资金、财物的犯罪,影响农村稳定和社会风气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破坏选举等危害农村集体民主管理的犯罪等,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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