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官用“土办法”为花甲老人解决“大难题”
2009-07-17 16:43:15
     中国法院网讯 (祁云奎 商安岭)  孙某和周某都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因为相邻关系纠纷而闹上法庭。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对损坏房屋的修复费问题产生争议,均要求进行技术鉴定。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张夏法庭副庭长侯勇接手这起案件后,为了不给当事人增添负担,他就采取了一个“土办法”,没让双方当事人花一分钱,就解决了这一难题。

  2009年5月,长清区法院张夏法庭副庭长侯勇承办了这样一起相邻纠纷案件:原孙某被告周某都是年逾花甲的老人,因双方年龄大、矛盾大、法律知识欠缺,曾接二连三地到法院要求做不必要的现场勘验,连双方律师都无计可施,奈何不得。侯勇副庭长作为一名农民的儿子,深知百姓的难处,除向老人们耐心解释外,还再三做律师的工作:“当事人年龄大了,法律法规可能懂得少,一时半会儿也解释不清,他们多次要求到现场勘验,虽然没必要,但我们多做一次勘验,他们就多一份放心,双方矛盾缓和的机率就大一点。在不违反审判程序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在他的说服下,法庭和双方律师三次勘验了现场。

  在案件的审理中,原、被告对原告损坏房屋的修复费又起争议,纷纷要求进行技术鉴定。作为法官,侯勇明白技术鉴定的费用对双方老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于是,他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就以法庭的名义出面请来一名当地经验丰富的泥瓦匠,到现场进行费用评估,双方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欣然接受。

  近日,本案调解结案,被告主动支付原告修复费400元。事后,有人问侯勇:“为这样一起小案子花费这么多精力,到底值不值得?”他平静地说:“人民法官为人民,不一定非要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有时,你只要多一份关心,多一次劝解,多跑上几趟路,或者多打一个电话,就能解决他们天大的事情!”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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