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法庭与我的乡村情结
2009-07-08 15:16: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褚夫课
  2005年6月30日,对我所在的邹坞法庭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这一天它迎来了参加全省第四次法庭工作会议的200余位代表。许多代表对法庭的现代化建设发出由衷的赞叹:红砖碧瓦、青竹摇曳、绿树掩映、红花点缀、盈盈草坪。更引人注目的是1600平米的办公、审判楼,多媒体审判庭,网上立案、远程签章、数据化管理和智能化监控系统,还有法官健身室、图书室、小菜园、小食堂。高标准的“五化”建设使法庭成为镶嵌在鲁南乡村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置身这花园般的庭苑,我的思绪不仅又回到了十年前的法庭。1995年我刚到法院工作,被分配到偏远的陶官法庭。说是法庭,其实就是借用村里的三间茅草屋,挂上一块法庭的牌子。人员除了主持工作的副庭长和我,还有一位看门的胡大爷。法庭没有车辆,上下班要挤公交车;没有伙房,要自己动手做饭;没有水喝,要从城里带水……真是让人一时难以适应。那时人们对打官司还不感觉是理直气壮的事,真正像“秋菊”那样敢讨个说法的并不多。常见的都是些闹家长里短、婆媳矛盾的,而处理这些纠纷,看门的胡大爷应该算是真正的调解能手了。所谓的调解其实就是拉拉家常、理论理论、或者再叫来两位村里有威望的老者,三下五除二,那些当事人也就笑呵呵地回去了。这法虽然土了些,却也叫我从中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并受用至今。这样一年下来也没有几件需要判决的案子。

  虽然官司不多,法庭却也十分热闹。春夏秋冬,这家送来了青菜,那家送来了花生、梨枣…… 隔壁刘大爷是位退休工人,平时的爱好是养花弄草,法庭不大的院子里放满了他一次次送来的各种花草。正是老百姓这般的热情,让我刚到时的怨气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

  尽管法庭远离城市,条件落后,但我越发懂得珍惜这段艰难的时光,因为它给了我精神的洗礼和意志的磨练,让我懂得了奉献者的青春最美丽!它给了我难以忘却的纪念和深情的回忆!

  后来法庭撤掉了。临走时,刘大爷非要送我一盆他十分珍爱的君子兰,还语重心长地说 :“这盆兰花是选用最好的土壤栽培的,只有土好,花才会好。年轻人,今后不管走到哪里,都要像这兰花有君子之风,做君子之人。”我的泪珠在眼眶里打转。我依依不舍离开了那片尽管贫瘠但让我眷恋的土地。

  我把那盆君子兰又带到了现在的法庭,放在办公桌上,精心呵护。我欣赏它的叶青如碧,花洁似乳,质朴而高雅;欣赏它的香兰之气,清芬悠远。它见证了人民法庭的十年变化,见证了社会的变迁;而惟独不变的是老百姓对法庭的鱼水感情,不变的是乡亲们一次次对我的感动。

  在新法庭建设中,乡镇政府拨来了资金,许多村民自愿出工出力,乡亲们从自家的农田上、菜园里拉来了泥土,送来了最好的盆景、翠竹、花卉……这种情景再次让我感动。

  这是老百姓对法庭的信任、对法治的尊重。站在这座老百姓用感情和信任铸就的法庭里,我更感觉到肩负天平的重量。老百姓期盼人民法官能够在法槌起落间敲出一个又一个的公正;期盼人民法庭能够将司法为民的乐章弹奏出和谐动听的最强音!这需要法官倾注热血和执著,以忠诚博学去追求法律之真谛;需要法官“魂系国徽天平,情结万户千家”,以对百姓的深挚感情支撑起天平的公正!

  正是这种情感,让我对自己的职业有了更多的感悟,对老百姓有了更多的理解。“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冷暖系心间”成为我恪守不变的坚持与追求。

  正是这种情感,十年来年,让我跑遍了辖区的每一处村庄、甚至每一户人家。白天下乡审判、田间调解,在曲折蜿蜒的山间小道上,有我匍匐攀登的身影;在坎坷泥泞的乡村小路上,有我艰辛跋涉的足迹。深夜里,那盆兰花,又常常陪伴我翻阅厚厚的卷宗,迎来一个又一个乡村的黎明。

  作为一个乡村法庭,它矗立在广袤的田野上,一侧是绿树环绕的乡村,庄园锦绣;一侧是肥沃的土地,欣欣向荣。正是这里的乡亲和乡土哺育了我的成长。作为一个乡村法官,守卫这片土地上的安居乐业,奉献自己的青春、智慧和热情,是我的责任与回报;追求审判的和谐、法与情的和谐,追求乡村的和谐、老百姓的和谐,是我的梦想与希望。

  我爱这片乡土,我爱这个法庭,我更爱这里的乡亲。

  作者单位: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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