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心深处那把记刻灵魂的标尺
2009-07-08 10:52: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颖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十几年,经办各种各样的案件,在我内心留下最深印记的不是涉案金额千万的大案,也不是案情复杂难理让人头痛的难案,也不是了结几十年艰辛讨债路的积案,而是那些最简单的赡养案,一个老人,两个孩子,最近的血缘,却隔着最远的距离。

  今年2月的一天早上,春寒料峭,格外清冷,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一瘸一拐地走到我办公室门前,颤颤巍巍地说:“大兄弟啊,我要告我的儿子。”又是一起赡养案,我的心里突然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倒了杯水,扶老人坐下来,让他慢慢说。

  老人低下头,眉头紧锁,低沉地说:“我今年80了,老伴儿去得早,一个人辛辛苦苦把两个儿子拉大,现在自己没人养了,我心里头难过啊!”我分明看见老人的眼角有些湿了。“你看我这腿脚,要不是中过风,我自己能下地干活,我不要他们养啊!”我心里一阵酸,让老人喝口热水,握着他的手说:“老大爷,您放心,您儿子是一定要养您的,这个我们给作得了主!”老人激动地点头,说:“好,好,这感情好!”

  这倒春寒是刺骨的冷,再不给老人生活补贴,日子真的没办法过了,这案子是一点都拖不得。我立刻打电话给村里的干部找到两个老人儿子的电话,立即打电话给他们做工作,让他们从外地回来一趟。一个电话不行,再打,一而再再而三,他们终于被我的诚心打动,答应一星期内准时回来。

  紧接着,我在村里组织了一次现场调解,就在老人家的堂屋里,我让老人坐上位,把两个儿子就安排在老人的对面,看他们敢不敢面对自己年迈的老父,果真,他们都低着头。我坐到中间,笑着对两个儿子说:“好久没来老父亲这儿了吧,今天正好看看!”两个儿子抬了一下头,嘟囔着:“爸,好。”老人的眼中似乎一闪泪光。

  这么多年办赡养案件的经验告诉我,强制性地要求每年付多少钱并不能真正让老人的生活好起来,只有真正唤起当事人心中的亲情和爱,把这个家庭重新建起来,老人才能真正过上好日子。我不仅想到了法律,还想到了法律之外。

  于是,我耐心细致地做起了工作,从赡养老人不仅是法律上的义务,也是道德上的需要,讲到了做人心里要有把尺子,量量自己的准心,再忙也不能抛开自己的父母不管,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要将心比心。还和他们拉家常,谈谈老父亲当年一个人拉扯他们长大的情景,说着说着当事人都动了情,两个儿子还说到那时候父亲骑车,他们一个坐前面一个坐后面,送他们上学。老人露出了久违的笑脸,这个家充满了曾经的温暖。

  最终,两个儿子主动要求承担义务,每人每年给老人500斤稻子和600元钱,医疗费兄弟俩对半“报销”。两个儿子扶着老人坐到床上,拍着胸脯保证:“爸,我们以后养你!”旁听的村民都啧啧夸赞,替老人高兴。屋外的寒冷挡不住当事人内心的暖流,我心中的顾虑也被感动冲得烟消云散。

  我常常在思考,对于案件我们法官是不是可以一判了之,这么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不是这样的。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青铜器上,而是刻在人们的心中。外在的法律让人恐惧,内生的法律才能让人敬畏。我们用法律和规矩刻划方圆,但如何在所有人的内心放置一把记刻灵魂的标尺才是我们应当思考的。作为一名法官,我们不仅要用法律教育当事人,还应当用我们的人性善美去呼唤当时当事人的良知,让迷失的亲情、友情、夫妻之爱、同业之情重归正道,共建和谐家园。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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