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法院坚持“三贴近”方便群众诉讼
2009-07-07 16:21:04
     中国法院网讯 (白利利)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突出坚持“三贴近”原则——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把 “三贴近”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具体行为准则。

  坚持贴近生活。要求所有法官在审判执行中都要而高度关注百姓生活,让每一次审判执行活动都成为关注民生的生动实践。在全院深入开展“法官大走访”、“法官五进”等便民实践活动,深入了解当地民风民俗、治安状况以及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听取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呼声。

  坚持贴近群众。发扬司法的民主性,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审判执行活动中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司法监督员的作用,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通过参与、监督审判执行活动,从而自觉地融入到审判活动中来,形成良性互动。同时要求法官必须用当地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形象地解释法律,用简洁通俗的语言拟写裁判文书,让群众能感觉到法律的关怀与保护。

  坚持贴近基层。绝大部分案件发生在基层,审判工作最主要的任务理当是为基层服务。该院想方设法把审判工作前移延伸到最基层的地方、延伸到人民群众最为需要的地方。要求在偏远山区、偏僻的农村设立巡回法庭或巡回审判点,设立流动法庭,尽可能地深入到社区、企业、学校、乡村进行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
责任编辑:张涵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