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富婆破产后当保姆续 状告民政局终审败诉
2009-06-30 13:36:36 |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 作者:王红伟 魏丽萍 刘静 王东方
  还记得香港“千万富婆”状告郑州市民政局“违规办理离婚手续”那个案件吗?

  昨日,来自郑州市中院的判决显示,韩素华败诉了,法官认定她起诉晚了,已超过起诉期限,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1989年12月,香港居民韩素华与河南人王某在郑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1995年,王某以夫妻关系为由申请移居香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韩素华说,2006年3月,她来到郑州与王某同住。当年7月10日,两人商量“假离婚”,在郑州市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后来,王某不再管她,她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只好托人找了一个保姆的工作。去年9月,韩素华被赶出家门。王某说房子是自己的,两人已离婚,没有任何关系了。

  去年11月,韩素华以“郑州市民政局无权办理香港籍居民离婚案件”为由,将郑州市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其颁发的离婚证。

  郑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则提出,法律虽未明确规定,但综合相关法院的批复和规定,如果内地居民与香港同胞在内地结婚,目前已经取得香港身份证,经双方当事人申请,仍可以在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在内地登记结婚,现双方均居住香港,发生离婚诉讼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港澳同胞在内地登记结婚后,在港澳进行离婚诉讼如果确有实际困难,我们仍应当予以解决。

  对于夫妻双方均居住在港澳的同胞,原在内地登记结婚的,现在发生离婚诉讼,如果他们向内地人民法院请求,内地原结婚登记地或原户籍地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今年1月8日,中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韩素华的诉讼。韩素华不服,提出上诉。郑州市中院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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