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的当事人
2009-06-10 15:44: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林发扬
作为一名法官,常常要与各种各样的当事人打交道,难免会碰到一些既不懂法,也不讲理的过激和偏执的当事人。对于以化解纠纷构建和谐为己任的法官,往往会陷入尴尬的境地和两难的选择。面对这样的当事人,法官选择不同的办案策略,可能会导致截然不同的办案效果。但如果你选择耐心,允许当事人适度释放,也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2009年4月,我承办了一起家庭财产纠纷案,原告何某的丈夫患白血病去世后,留下一辆客运中巴,经公公关某做主,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他人,偿还债务后还剩27万元。对于一个贫困乡镇的农民家庭,这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公媳协商,以何某儿子也就是关某孙子的名义存入银行,公公关某掌管存折,媳妇何某设置密码,约定谁也不能动这笔钱,留日后何某儿子上学之用。但公公关某对此仍不放心,便到银行偷偷挂失,将上述存款以自己的名义重新存入银行。双方遂发生纠纷,何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得存款20万元。
4月8日,我到关家送达法律文书,关某一听便暴跳如雷。首先声明,自己刚动过手术,而且患有高血压病,宁可坐牢,也不会给原告何某一分钱。边说边脱掉上衣,露出蜈蚣状的手术痕迹。他不仅不签收法律文书,还时不时把矛头转向法官。随后,又拿来一根绳子,主动要求我们把他捆起来带走。我和同事耐心地给他解释,这只是民事纠纷,原、被告地位是平等的,你有什么委屈和想法可以说,你和儿媳的纠纷最终是法律和证据说了算。如果你同意,法庭愿意为你们主持调解。我们苦口婆心做工作,直到下午一点多钟,连午饭都没吃,但关某并不领情,他不由分说,用身体拦住警车不让走。说你们既然要管我们的家务事,就要管好,不管好不让走。还大喊大叫,说法院判了他三年徒刑,引得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关某的妻子也在一旁夫唱妇随,和丈夫一起用当地人最恶毒、最肮脏的语言痛骂儿媳。
在法庭主持的调解时,关某和妻子更是口无遮拦地当面辱骂儿媳,关某还当着我们的面撕破了儿媳手提包。当他得知儿媳起诉的标的额20万元是律师算出来的,又纠缠住律师不放,还扬言要割掉律师的生殖器。最后,律师和原告在关某女儿、姐夫的劝解和我们的护送下,才得以离开法庭。
同事们非常气愤,建议对关某采取强制措施。根据关某的行为,完全可以按照民诉法的规定,以妨害民事诉讼对其拘留。但我仔细分析了关某夫妇丧失理智的内在原因:一是关某老年丧子悲痛欲绝;二是关某在客车经营中劳苦功高;三是关某不懂法律且自以为是且性格偏执。儿媳现在告他要分巨款,一是伤心导致心理失衡,二气愤导致头脑发热。关某已年近60,且患有高血压病,对关某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导致矛盾激化,不利于纠纷的解决。我想,如果先让某吐吐苦水和怨气,让其尽情释放,等到他情绪稳定后再慢慢引导, “冷却法”也许会收效更佳。
于是我在调解中,抓住关家有两个关键人物作为本案调解的突破口,一个是曾任某中学校长的关某的姨父陈某,此人在关家威信极高;二是关某的女儿某公司职工,此人通情达理。我首先和他们沟通,先是辨法析理得到他们的认同和支持,然后通过他们做关某的工作。在借力调解的同时,我还建议他们咨询法律专业人员,以便对该笔巨款如何依法分割有个正确的认识。
通过我的上述调解策略,案情果然出现了转机。一个星期日下午,关某主动给我打电话赔礼道歉,检讨自己的行为,让我不要计较他的无礼行为。我正好抓住机会做关某的思想工作:“老关,你老年丧子值得同情,劳苦功高应该尊敬,不懂法律可以理解,但你的行为已妨害了民事诉讼,完全可以对你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之所以没有这么做,主要是考虑你家庭的不幸和你身体不好。你失去了儿子,你儿媳同时失去了丈夫,其实你们和儿媳一样都是不幸的人,你们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关心才是,即使她改嫁了也永远是你孙子的妈妈,你怎么能为了钱而反目成仇,当着你女儿和孙子的面,用如此恶毒和下流的语言来辱骂她,你对得起你的孙子和你死去的儿子吗?再说,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虽然你对这个家费心出力贡献很大,但不代表你有权剥夺儿媳的合法财产。”一番话说得关某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关某主动表示:“林庭长,我听你的,你大人不计小人过,我愿意调解。”
4月30日,当我把12万元执行款交给原告何某,把收条交给被告关某时,关某的女儿感激地说:“林庭长,没有你,也许我们家已闹出了人命案,我就担心我爸会因此气疯,谢谢你了!” 关某的姨父陈某也拉着我的手感慨地说:“你是真正的人民法官,公正大度,有时间一定要到我家做客。”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社会和谐的使者,应该有海纳百川的胸怀,不仅能用真诚和容忍去吸纳社会的不和谐音符,用高尚的人格魅力去感动每一位当事人,还要善用松紧有度办案技巧让当事人的偏激和狂躁在释放中平静,这样,才能最终驾驭诉讼,赢得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2009年4月,我承办了一起家庭财产纠纷案,原告何某的丈夫患白血病去世后,留下一辆客运中巴,经公公关某做主,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他人,偿还债务后还剩27万元。对于一个贫困乡镇的农民家庭,这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公媳协商,以何某儿子也就是关某孙子的名义存入银行,公公关某掌管存折,媳妇何某设置密码,约定谁也不能动这笔钱,留日后何某儿子上学之用。但公公关某对此仍不放心,便到银行偷偷挂失,将上述存款以自己的名义重新存入银行。双方遂发生纠纷,何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得存款20万元。
4月8日,我到关家送达法律文书,关某一听便暴跳如雷。首先声明,自己刚动过手术,而且患有高血压病,宁可坐牢,也不会给原告何某一分钱。边说边脱掉上衣,露出蜈蚣状的手术痕迹。他不仅不签收法律文书,还时不时把矛头转向法官。随后,又拿来一根绳子,主动要求我们把他捆起来带走。我和同事耐心地给他解释,这只是民事纠纷,原、被告地位是平等的,你有什么委屈和想法可以说,你和儿媳的纠纷最终是法律和证据说了算。如果你同意,法庭愿意为你们主持调解。我们苦口婆心做工作,直到下午一点多钟,连午饭都没吃,但关某并不领情,他不由分说,用身体拦住警车不让走。说你们既然要管我们的家务事,就要管好,不管好不让走。还大喊大叫,说法院判了他三年徒刑,引得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关某的妻子也在一旁夫唱妇随,和丈夫一起用当地人最恶毒、最肮脏的语言痛骂儿媳。
在法庭主持的调解时,关某和妻子更是口无遮拦地当面辱骂儿媳,关某还当着我们的面撕破了儿媳手提包。当他得知儿媳起诉的标的额20万元是律师算出来的,又纠缠住律师不放,还扬言要割掉律师的生殖器。最后,律师和原告在关某女儿、姐夫的劝解和我们的护送下,才得以离开法庭。
同事们非常气愤,建议对关某采取强制措施。根据关某的行为,完全可以按照民诉法的规定,以妨害民事诉讼对其拘留。但我仔细分析了关某夫妇丧失理智的内在原因:一是关某老年丧子悲痛欲绝;二是关某在客车经营中劳苦功高;三是关某不懂法律且自以为是且性格偏执。儿媳现在告他要分巨款,一是伤心导致心理失衡,二气愤导致头脑发热。关某已年近60,且患有高血压病,对关某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导致矛盾激化,不利于纠纷的解决。我想,如果先让某吐吐苦水和怨气,让其尽情释放,等到他情绪稳定后再慢慢引导, “冷却法”也许会收效更佳。
于是我在调解中,抓住关家有两个关键人物作为本案调解的突破口,一个是曾任某中学校长的关某的姨父陈某,此人在关家威信极高;二是关某的女儿某公司职工,此人通情达理。我首先和他们沟通,先是辨法析理得到他们的认同和支持,然后通过他们做关某的工作。在借力调解的同时,我还建议他们咨询法律专业人员,以便对该笔巨款如何依法分割有个正确的认识。
通过我的上述调解策略,案情果然出现了转机。一个星期日下午,关某主动给我打电话赔礼道歉,检讨自己的行为,让我不要计较他的无礼行为。我正好抓住机会做关某的思想工作:“老关,你老年丧子值得同情,劳苦功高应该尊敬,不懂法律可以理解,但你的行为已妨害了民事诉讼,完全可以对你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之所以没有这么做,主要是考虑你家庭的不幸和你身体不好。你失去了儿子,你儿媳同时失去了丈夫,其实你们和儿媳一样都是不幸的人,你们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关心才是,即使她改嫁了也永远是你孙子的妈妈,你怎么能为了钱而反目成仇,当着你女儿和孙子的面,用如此恶毒和下流的语言来辱骂她,你对得起你的孙子和你死去的儿子吗?再说,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虽然你对这个家费心出力贡献很大,但不代表你有权剥夺儿媳的合法财产。”一番话说得关某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关某主动表示:“林庭长,我听你的,你大人不计小人过,我愿意调解。”
4月30日,当我把12万元执行款交给原告何某,把收条交给被告关某时,关某的女儿感激地说:“林庭长,没有你,也许我们家已闹出了人命案,我就担心我爸会因此气疯,谢谢你了!” 关某的姨父陈某也拉着我的手感慨地说:“你是真正的人民法官,公正大度,有时间一定要到我家做客。”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社会和谐的使者,应该有海纳百川的胸怀,不仅能用真诚和容忍去吸纳社会的不和谐音符,用高尚的人格魅力去感动每一位当事人,还要善用松紧有度办案技巧让当事人的偏激和狂躁在释放中平静,这样,才能最终驾驭诉讼,赢得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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