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之后的劝服
2009-06-03 08:57: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新利
  从事审判工作三年了,已审结了近500余件民事案件。回首办理案件的经历,其中的酸甜苦辣,时常涌上心头,不乏有成功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幸福,也有群众不理解而受到的无辜埋怨指责。但在我记忆的内心最深处,去年5月份处理的一起小标的额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令我难以忘记。该案指引我在办案中以一种更加谨慎、宽容、耐心、理解的心态彻底化解了更多的民事纠纷。

  去年5月份的一个下午,我审理了一起刘某起诉王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刘某与王某本是同事。刘某承包了王某的一商品房经营服装生意。房屋租赁到期后,刘某将房屋交还王某。后来,王某称刘某将其屋内的暖气片给偷卖了,王某便闯到刘某家中打了刘某。刘某在垦利县人民医院住院三天,花费了医疗费八百二十元。被打的刘某当场报了警,公安局对王某行政拘留五天。被打的刘某越想越气,出院当天就起诉了王某。

  开庭时,刘某与其丈夫宁某一起到庭,王某与其妻子李某到庭参加诉讼。王某向法庭提交了授权委托书,委托李某代为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双方不时发生口角,在旁听席上的宁某也多次站起来用手指着王某大声指责,坐在委托代理人席位上的李某立即反唇相讥。看到这种场面,我当场批评训斥了宁某,告知他违反法庭秩序将受到制裁。制止了宁某后,我顺利将庭开完。庭审中,我从双方原有的友情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王某及其妻子李某当场表示道歉并确定日期将赔偿款一次性支付,我制作并发放了民事调解书。

  本以为该案已经彻底息诉,但第二天早上刚上班,刘某与宁某夫妻两个就气冲冲地跑到我的办公室。宁某在办公室门口大声嚷嚷着:“你这法官不公平,我对昨天你的态度有意见,你为什么让王某的妻子李某在庭上讲话,而不让我讲话,我对你的处理结果不信任,你必须收回你的调解书,否则我要到上级部门要个说法!”听到宁某讲了这番话,我听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我把他夫妻两个让进办公室,每人端上一杯水,我耐着性子说:“别着急,你的事情我听明白了,我给你们好好地讲一讲。”

  虽然我在法庭上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讲了一遍,但看来他们还是没听懂。宁某见我态度缓和,还给他们端水,脾气也渐渐地小了下来。我和颜悦色地说:“论年龄,我应该叫你一声宁大哥,这事我有责任,怪我没给你解释明白。在审理时我向你们讲过,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就是原、被告可以委托第三人在庭上代替他们参与诉讼,就是提供证据、进行陈述等。”为了让宁某夫妻听明白,我又拿出法律条文让他们看。“李某有他的丈夫王某的授权委托书,按照法律规定,李某可以在法庭上讲话。而你并没有你的妻子的授权,你在审理中讲话是违反法庭秩序的,所以我在审理中不让你讲话。”

  我拿出卷宗,让宁某看了看李某的授权委托书,我细细地讲解着法律的规定,宁某终于明白了,转怒为喜,“法律还有这样的规定,你给我说得很明白了。我是个法盲,错怪了你,你的处理结果我服!”宁某说完还向我赔了不是。

  这件案件的处理,使我意识到,虽然我国的法制建设大有进步,但许多群众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官,不但要从业务学习上有进步,还要尽力与群众加强沟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使民事纠纷彻底化解。

  作者单位: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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