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 为民送去11万执行款
2009-05-06 09:54:17
威信法院为民送去执行款
中国法院网讯(熊启钧) 5月4日,云南省威信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践行科学发展观,为申请人范贤佑送去11万余元执行款。
2005年9月28日,被执行人陈章芬出具借条向申请人范贤佑借款10万元,未约定还款期限,约定借款月利息为3%。后来双方因还款产生纷争,经威信法院2007年9月3日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但被执行人陈章芬仍未按协议履行,申请人范贤佑于2007年11月6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章芬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便外出下落不明,导致此案一直未执结。
在清积活动中,威信法院加大有财产案件的执行力度,针对该案属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陈章芬长期逃避执行的实际情况,依法对被执行人陈章芬所有的位于威信县扎西街上的一幢房子采取拍卖措施。当拍卖时间临近之时,法律的威严震慑被执行人陈章芬,她带上125000元执行款到法院执行局,主动偿付申请人范贤佑的借款、交纳诉讼费和执行费,以及拍卖公司应收项款,致使该案件圆满和谐执结。
2005年9月28日,被执行人陈章芬出具借条向申请人范贤佑借款10万元,未约定还款期限,约定借款月利息为3%。后来双方因还款产生纷争,经威信法院2007年9月3日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但被执行人陈章芬仍未按协议履行,申请人范贤佑于2007年11月6日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章芬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便外出下落不明,导致此案一直未执结。
在清积活动中,威信法院加大有财产案件的执行力度,针对该案属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陈章芬长期逃避执行的实际情况,依法对被执行人陈章芬所有的位于威信县扎西街上的一幢房子采取拍卖措施。当拍卖时间临近之时,法律的威严震慑被执行人陈章芬,她带上125000元执行款到法院执行局,主动偿付申请人范贤佑的借款、交纳诉讼费和执行费,以及拍卖公司应收项款,致使该案件圆满和谐执结。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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