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响之后
2009-04-30 14:04: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林筱发
一声枪响,护林员钟春根没有等到收获猎物的喜悦,却听到一声人的惨叫。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貌似野猪的东西竟然是一个人,他顿时懵住了。
钟春根是一个尽职的巡山员,人家是一个星期巡一次,他却每天都要上山。由于山上经常有野兽出没,为了防身,他配了一杆山里人打猎用的鸟铳,不料闯下了如此大祸。出了人命,大事不好了,怎么办?忠厚老实的钟春根选择了报警,主动投案自首,并配合公安人员勘验了现场。
看完卷宗,案件的基本脉络已经呈现在我的眼前。习惯性思维告诉我,这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过失致人死亡案,对被告定罪的罪名和量刑的情节都十分明确,裁判应该很容易。
然而,后面发生的事却出乎我的意料。
受案后的第三天,我收到了一封有126个村民签名的求情信,大致意思是:被告人钟春根家庭情况特殊,一家四口中,母亲是聋哑人、妻子是智障,儿子年仅3岁,如果钟春根被判刑,一家人将生活无依;钟春根平时为人老实,工作负责,请求法院对其从宽处理。区委、区人大、检察院当天也收到了同样的求情信。
就在收到求情信的第二天,被害人所在村的80多号人来到法院,要求严惩凶手。
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不仅关系到两个家庭的存亡,还可能引发两个村的群体性纠纷,让我始料未及。
为了全面了解案件,我决定去一趟案发现场。案发现场位于海拔1000多米的山上,那里山高林密,云雾缭绕,十米之内视线都不很清晰。特殊的地点、特殊的环境,悲剧发生了。
“钟春根出事后,他家里一下子陷入了困境,村里每天都要安排人给他家送水送饭。”看完现场,村支书带我来到了被告人家里,那是座落在半山腰的一间土坯房,破旧不堪,乍一看,如同荒废已久,屋顶的瓦被山风卷得非常凌乱,已经无法遮风挡雨,房子的外墙已经裸露,经风吹雨淋,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这样的家,门大概是没有必要了,一扇不知去向,另一扇也歪斜着,整个门楣就靠几根木棍支撑着。见有人进来,钟春根的老娘吱吱呀呀地比划着什么。老人家还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出事了,缠着支书大概是问她儿子上哪去了。
钟春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而且出了人命,按照法律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七年以下,钟春根被判刑是不可避免的。这个风雨飘摇的家缺少了唯一的支柱,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夷为平地。想到这里,我神情黯然。
临行前,我叮嘱老支书,钟春根要得到宽大处理,必须给予被害人家属充分地民事赔偿,求得对方的谅解,希望村里在这方面想想办法。
开庭前一天,老支书交给我一个用报纸包着的包裹。拆开一看,赫然是厚厚几叠钞票,我点了一下,整整有7万多元。
原来,为了给钟春根减轻罪责,赔偿被害人家属,村支书发动村里人捐款了。“大部分村民捐款都在千元以上,有的甚至把压箱底的钱都捐出来了”。村支书眼眶湿润了,山里人并不富裕,1000元是靠种植为生的山里人几个月的收入。为了帮助一个普通的村民,山里人几乎倾其所有。
于是,我带着这7万元和老支书一起来到了被害人家里。
7万元和一个人的生命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听完被告人家庭情况以及村民为其捐款的情况之后,被害人家属无语了。
经过协调,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协议,被告人钟春根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元,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钟春根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钟春根从宽处理。
面对被告人家庭的贫穷,被害人家属表现出难得的宽容和大度,其高风亮节丝毫不亚于捐款的村民。都说审判工作面对的都是犯罪和丑恶,在这件案件中,我却看到了人性的美好与善良。
综合被告人钟春根的犯罪情况和事实,经合议庭合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被告人钟春根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法院判决后,当事人表示服判,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两个月后,我来到钟春根家回访。钟春根又巡山去了,他母亲坐在门口晒太阳,儿子在草地上玩耍,妻子在洗衣服。房子依然那么破旧,但门口的几株枇杷树结满了熟透了的果实,远远望去金灿灿的。
(作者单位: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貌似野猪的东西竟然是一个人,他顿时懵住了。
钟春根是一个尽职的巡山员,人家是一个星期巡一次,他却每天都要上山。由于山上经常有野兽出没,为了防身,他配了一杆山里人打猎用的鸟铳,不料闯下了如此大祸。出了人命,大事不好了,怎么办?忠厚老实的钟春根选择了报警,主动投案自首,并配合公安人员勘验了现场。
看完卷宗,案件的基本脉络已经呈现在我的眼前。习惯性思维告诉我,这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过失致人死亡案,对被告定罪的罪名和量刑的情节都十分明确,裁判应该很容易。
然而,后面发生的事却出乎我的意料。
受案后的第三天,我收到了一封有126个村民签名的求情信,大致意思是:被告人钟春根家庭情况特殊,一家四口中,母亲是聋哑人、妻子是智障,儿子年仅3岁,如果钟春根被判刑,一家人将生活无依;钟春根平时为人老实,工作负责,请求法院对其从宽处理。区委、区人大、检察院当天也收到了同样的求情信。
就在收到求情信的第二天,被害人所在村的80多号人来到法院,要求严惩凶手。
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不仅关系到两个家庭的存亡,还可能引发两个村的群体性纠纷,让我始料未及。
为了全面了解案件,我决定去一趟案发现场。案发现场位于海拔1000多米的山上,那里山高林密,云雾缭绕,十米之内视线都不很清晰。特殊的地点、特殊的环境,悲剧发生了。
“钟春根出事后,他家里一下子陷入了困境,村里每天都要安排人给他家送水送饭。”看完现场,村支书带我来到了被告人家里,那是座落在半山腰的一间土坯房,破旧不堪,乍一看,如同荒废已久,屋顶的瓦被山风卷得非常凌乱,已经无法遮风挡雨,房子的外墙已经裸露,经风吹雨淋,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这样的家,门大概是没有必要了,一扇不知去向,另一扇也歪斜着,整个门楣就靠几根木棍支撑着。见有人进来,钟春根的老娘吱吱呀呀地比划着什么。老人家还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出事了,缠着支书大概是问她儿子上哪去了。
钟春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而且出了人命,按照法律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七年以下,钟春根被判刑是不可避免的。这个风雨飘摇的家缺少了唯一的支柱,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夷为平地。想到这里,我神情黯然。
临行前,我叮嘱老支书,钟春根要得到宽大处理,必须给予被害人家属充分地民事赔偿,求得对方的谅解,希望村里在这方面想想办法。
开庭前一天,老支书交给我一个用报纸包着的包裹。拆开一看,赫然是厚厚几叠钞票,我点了一下,整整有7万多元。
原来,为了给钟春根减轻罪责,赔偿被害人家属,村支书发动村里人捐款了。“大部分村民捐款都在千元以上,有的甚至把压箱底的钱都捐出来了”。村支书眼眶湿润了,山里人并不富裕,1000元是靠种植为生的山里人几个月的收入。为了帮助一个普通的村民,山里人几乎倾其所有。
于是,我带着这7万元和老支书一起来到了被害人家里。
7万元和一个人的生命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听完被告人家庭情况以及村民为其捐款的情况之后,被害人家属无语了。
经过协调,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协议,被告人钟春根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元,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钟春根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钟春根从宽处理。
面对被告人家庭的贫穷,被害人家属表现出难得的宽容和大度,其高风亮节丝毫不亚于捐款的村民。都说审判工作面对的都是犯罪和丑恶,在这件案件中,我却看到了人性的美好与善良。
综合被告人钟春根的犯罪情况和事实,经合议庭合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被告人钟春根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法院判决后,当事人表示服判,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两个月后,我来到钟春根家回访。钟春根又巡山去了,他母亲坐在门口晒太阳,儿子在草地上玩耍,妻子在洗衣服。房子依然那么破旧,但门口的几株枇杷树结满了熟透了的果实,远远望去金灿灿的。
(作者单位: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