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了当事人的宴请
2009-04-29 13:57: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大勇
从事审判工作近十年,我曾经无数次拒绝过当事人的宴请,但我却接受过一位当事人的宴请。
那天,江苏强仕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就给我送来了一份请柬。李律师的行为让我感到很惊讶,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律师与法官之间交往的禁忌不应当不清楚,可他怎么偏偏就给我出了这样一道题难?
“这份请柬是一位当事人委托我送的……”李律师大约看出我心里的疑虑,向我解释道。
原来是当事人的变相吃请呀!我本来就在思量如何找借口谢绝李律师的美意,听了他的话之后,我果断作出决定:“我们有规定,当事人的宴请我不能接受!”我义正辞严。
“今天一大早,徐登浩一家三口来到我家,他们请我务必将请柬送到您的手里!”我的态度令李律师有点难堪,他连忙解释。
徐登浩?!我的脑海里迅速反映出那位双腿被截肢,被家人背着前来诉讼的残疾人的身影。
徐登浩是我曾经审理的一个案件的原告,他原来是一名下岗职工,但下岗并没有挫伤他创业的斗志,2005年,他举债十多万元购买了一辆解放牌货车从事货物运输业。2005年7月8日下午,徐登浩像往常一样随车运货,当车辆由南向北行驶至宁靖盐高速公路46KM处时,车辆发生故障需要修理,他便下车设置禁示标志。当他正在专心设置标志时,身后突然驶来的一辆斯太尔重型半挂牵引车向他撞来。当被人从车底下救出时,徐登浩已经昏死过去,经过抢救,命算是保回来了,但人却从此落下终身残疾。
经法医学鉴定,徐登浩右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构成五级残;左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构成九级残;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构成十级残。为了给徐登浩治疗,徐登浩一家早已倾家荡产,而且还欠下巨额债务,一家人生活举步维艰,正在上高中一年级的儿子面临辍学危险。而令徐登浩一家寒心的是,事故发生时,肇事车主竟未主动赔偿一分钱!在万般无奈何的情况下,徐登浩愤然将肇事车主徐某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严格讲,这是一起普通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判决起来也比较容易,但此案涉案金额巨大,当事人之间矛盾较为尖锐,如果出于追求办案效率考虑,一判了之,被害人拿到的极有可能就是一份难以兑现的“法律白条”。在左右权衡之后,我决定尽一切可能去调解此案。
因肇事车辆投保了商业险种,我决定先从保险公司着手做工作,我通过上门介绍徐登浩所遭受的痛苦、一家人面临的困境、分析具体法律关系,以及此案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可能带来的不同社会效果等,终于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及负责同志改变了最初公事公办的态度,代之以一种以解决问题为立足点的客观真诚态度。接着,我又对肇事车主徐某因过失造成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损害表示深深的同情,然后向他讲述被害人正在和将来所面临的种种困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肇事车主徐某深受感动,一改过去“法院想咋判就咋判,我就是没钱”的态度,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
经过一轮又一轮调解,原、被告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徐登浩共获赔44.5万元,在我的协助之下,款项在调解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全部交接完毕。事后,徐登浩多次托人请我吃饭,均被我婉言谢绝。
“徐登浩一家始终没有忘记您的恩情,他们一家现在生活得很好,他儿子今年被北京大学录取了,他们全家必请您参加小徐的升学宴会!”李律师诚恳地说。
在李律师满怀期待的眼神里,我郑重接过了这份沉甸甸的请柬。“请您转告老徐,升学宴会我肯定到场,我还要为这幸福的一家人献上一首歌!”我大声地说。
完成当事人委托的李律师高兴地走了。我的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我所做的只是一名法官的份内事,可当事人老徐和家人却将我当作恩人般牢牢记在心里,甚至在全家最幸福的日子里都能想到我,这是一份怎样令人动容的真挚感情啊!
我会将这件事当作一面镜子,在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道路上时刻警醒自己。
(作者单位: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那天,江苏强仕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就给我送来了一份请柬。李律师的行为让我感到很惊讶,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律师与法官之间交往的禁忌不应当不清楚,可他怎么偏偏就给我出了这样一道题难?
“这份请柬是一位当事人委托我送的……”李律师大约看出我心里的疑虑,向我解释道。
原来是当事人的变相吃请呀!我本来就在思量如何找借口谢绝李律师的美意,听了他的话之后,我果断作出决定:“我们有规定,当事人的宴请我不能接受!”我义正辞严。
“今天一大早,徐登浩一家三口来到我家,他们请我务必将请柬送到您的手里!”我的态度令李律师有点难堪,他连忙解释。
徐登浩?!我的脑海里迅速反映出那位双腿被截肢,被家人背着前来诉讼的残疾人的身影。
徐登浩是我曾经审理的一个案件的原告,他原来是一名下岗职工,但下岗并没有挫伤他创业的斗志,2005年,他举债十多万元购买了一辆解放牌货车从事货物运输业。2005年7月8日下午,徐登浩像往常一样随车运货,当车辆由南向北行驶至宁靖盐高速公路46KM处时,车辆发生故障需要修理,他便下车设置禁示标志。当他正在专心设置标志时,身后突然驶来的一辆斯太尔重型半挂牵引车向他撞来。当被人从车底下救出时,徐登浩已经昏死过去,经过抢救,命算是保回来了,但人却从此落下终身残疾。
经法医学鉴定,徐登浩右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构成五级残;左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构成九级残;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构成十级残。为了给徐登浩治疗,徐登浩一家早已倾家荡产,而且还欠下巨额债务,一家人生活举步维艰,正在上高中一年级的儿子面临辍学危险。而令徐登浩一家寒心的是,事故发生时,肇事车主竟未主动赔偿一分钱!在万般无奈何的情况下,徐登浩愤然将肇事车主徐某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严格讲,这是一起普通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判决起来也比较容易,但此案涉案金额巨大,当事人之间矛盾较为尖锐,如果出于追求办案效率考虑,一判了之,被害人拿到的极有可能就是一份难以兑现的“法律白条”。在左右权衡之后,我决定尽一切可能去调解此案。
因肇事车辆投保了商业险种,我决定先从保险公司着手做工作,我通过上门介绍徐登浩所遭受的痛苦、一家人面临的困境、分析具体法律关系,以及此案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可能带来的不同社会效果等,终于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及负责同志改变了最初公事公办的态度,代之以一种以解决问题为立足点的客观真诚态度。接着,我又对肇事车主徐某因过失造成事故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损害表示深深的同情,然后向他讲述被害人正在和将来所面临的种种困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肇事车主徐某深受感动,一改过去“法院想咋判就咋判,我就是没钱”的态度,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
经过一轮又一轮调解,原、被告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徐登浩共获赔44.5万元,在我的协助之下,款项在调解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全部交接完毕。事后,徐登浩多次托人请我吃饭,均被我婉言谢绝。
“徐登浩一家始终没有忘记您的恩情,他们一家现在生活得很好,他儿子今年被北京大学录取了,他们全家必请您参加小徐的升学宴会!”李律师诚恳地说。
在李律师满怀期待的眼神里,我郑重接过了这份沉甸甸的请柬。“请您转告老徐,升学宴会我肯定到场,我还要为这幸福的一家人献上一首歌!”我大声地说。
完成当事人委托的李律师高兴地走了。我的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我所做的只是一名法官的份内事,可当事人老徐和家人却将我当作恩人般牢牢记在心里,甚至在全家最幸福的日子里都能想到我,这是一份怎样令人动容的真挚感情啊!
我会将这件事当作一面镜子,在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道路上时刻警醒自己。
(作者单位: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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