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当事人拉板车
2009-03-13 10:22: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秀琴
  参加工作十二年来,由我主审或者参与审理的案件不下千起,也接触了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演绎出一串串苦辣酸甜的故事。可是每每想起那次在案件顺利调解后,我为当事人拉板车的一幕,我心中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慨,又会涌起几许甜蜜。

  案件发生在去年,当时我在杞县法院五里河法庭任审判员。这起侵权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一个叫孙玉海,另一个叫孙传书。家都住在法庭辖区的孙洼村,两家东西为邻。在农村地区,有这样一句俗语:“远亲不如近邻”,说的就是能遇见一个好邻居比啥都强。但是孙玉海和邻居孙传书两家的相处却没有那么融洽,常常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纠纷,结果酿成一场大的斗殴事件,一人受伤、一人获刑。村委会和乡派出所曾经为了两家的纠纷多次进行过调解,就是解不开双方心中的结。

  去年9月24日,原告孙玉海来到法庭,以相邻关系为由起诉被告孙传书,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将位于他家东屋后、被告院内的一条南北走向的土沟填平,并赔偿各种损失10000元。案件审理中,我多次邀请村干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两家之间存在的长期矛盾,分歧大,谁也不肯让步。

  看到案件的调解已经进入了死胡同,看不到丝毫的希望。按照法律规定,我真想一判了之。大不了谁不服谁上诉,上面还有二审法院呢。可是回过头再想想,针对这起案件的特殊性,判了之后更麻烦,两家非得搞成大仇人不可,执行起来难度更大。就这样判也不是,不判也不妥,调还调不成,我百思不得其解,真愁人。最后决定还是再去找原、被告一次,看看还有没有调解的希望。

  腊月十五那天,在农村已经是快过年了,大街小巷洋溢着节日的气氛,我又一次悄悄走进原告小院。看到我们进来,两口子当时都愣了,没想到快过年了法官还会上门。针对原告的诉求及面临的现实问题,我耐心向其讲解法律知识,讲邻里和谐,讲“三尺墙”的故事,讲为人处世之道。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原告心中的坚冰融动了,同意接受调解。我趁热打铁,来到被告家中做工作。经过两天的努力,终于在第二天日晚上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将位于自己院内的土沟填平,原告也放弃了赔偿等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圆满调结。

  为防止当事人反悔,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带着书记员和法警前往孙洼村,现场监督双方履行调解协议。

  因为原告和被告之间心理上还有隔阂,被告不想动手拉车添土,怕别人说自己打官司输了,日后在乡邻面前说话没有面子。而原告却想着沟是被告挖的,又在被告家院内,咋着也不该自己去填。矛盾都发生了,心也伤了,不愿踏进被告家一步。为了所谓的“自尊”,为了乡邻眼中可怜的“面子”,双方达成的协议却都不愿主动履行。作为主审法官,我心中既可气,又好笑。你们不填,我来填!

  于是我从村干部家借来一辆板车和两把铁锨,带着书记员去村边坑塘处拉土。一车、一车,当松软的黄土填进那条隔阂了邻里多日的“鸿沟”时,我们的行为深深感动了在场的村干部和围观群众,他们纷纷上前帮忙。因为“鸿沟”附近到处都堆积着柴草,填土十分不便。我不顾自己是个女同志,借助砖垛爬了上去,用铁锨接过其他同志转来的黄土一点点放进沟中,然后再用木棍来回搅动,直到最后将“鸿沟”填平。临近中午时分,我们将所有的手头活干完,拍拍身上的泥土,给双方当事人问笔录、签字。

  看着我们,围观群众一个劲儿地叫好。有村民说:“活了50多年,还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干部,这样的法官,不但替群众解决了纠纷,还亲自下手拉土填沟,不简单,也很了不起。干部好不好,俺群众的眼睛最亮!今天上午,法官的做法让俺心服口服!”

  群众朴实的话语让我心里很是开心,能通过自己的辛苦,化解一起邻里纠纷,让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和谐的大家庭中,作为法官的价值我认为也就实现了。

  口述:王秀琴 整理:李冰

  作者单位: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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