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情奏出和谐新农村建设进行曲
——云南省腾冲县人民法院服务“三农”工作纪实
2009-03-04 16:10: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段耀春
2009年来,云南省腾冲县人民法院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涉农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涉农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
服务“三农” 院长乡镇“问计”
“腾冲是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九成以上,人民法院必须做好为三农服务这篇文章。” 这是刚到腾冲法院工作两月多的李映宏院长,走访13个乡镇后的感言。
2月2至5日,李映宏院长一行先后到马站乡、曲石乡等乡镇走访座谈,了解各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求各乡镇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结束,该院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从四个方面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三农”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两个司法政策性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主动、有效地为“三农”工作做好司法服务。二是发挥好人民法庭面向农村、贴近农民群众的优势,加大巡回审理案件力度,妥善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确保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三是继续加大调解力度,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穷尽一切调解方法,尽最大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四是坚持以当事人为本,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困难农民群众打得起官司,积极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体的申请执行人救助机制。
悉心调解 反目叔侄冰释前嫌
陆兴沛与陆全波二人是系叔侄关系,两家毗邻而居,关系融洽。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后,双方互不相让,亲家变成冤家,互不往来。2008年11月7日,双方因共用的电线引发争吵,导致多年积怨终于爆发,在曲石海子小学校旁发生打斗,致陆兴沛头部、左小脚外伤住院治疗13天,开支医药费1385元;陆全波手臂也受伤,用去医药费58元。纠纷发生后双方在村委会、派出所调解时,各执一词、互不认错,未能和解。2009年1月22陆兴沛提起诉讼,要求陆全波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3185元。
案件受理案件后,法官分析案情,决定以调解为主,从“情理”着手,请双方关系人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2月24日,曲石人民法庭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分清双方过错责任,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双方亲戚也极力协助做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陆全波当庭赔付给原告陆兴沛人民币800元。
一起邻里之间为琐事发生互殴导致的健康权纠纷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化解了他们之间多年的积怨,换回了双方那份珍贵的亲情。
2009年来,腾冲县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涉农民事案件126件,调解撤诉116件,案件调撤率高达92%。一件邻里、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法官们的耐心调解下,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让边陲的乡村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和谐。
民事法官 周末乡镇“送法”去
“有户口就有村民资格吗?……”2月21日,星期六,在腾冲县腾越镇大会议室内,传出一阵阵的掌声,原来是腾冲县人民法院的民事法官在给乡村干部上法制课。
会上,民一庭庭长杜青结合实际,就村民小组的性质及村民自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被征补偿、村民资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体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等问题进行了讲解。中和法庭庭长赵绍湘就《物权法》中的物权公示、物权变更、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相邻关系等与现实生活中经常接触的问题进行了讲解。
法官们深入浅出,结合案例,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乡村干部们讲解了一个个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法律知识,受到参加培训200多名乡村干部的好评。
“清积”活动 村民小组长想法变了
“清积”活动开展以来,腾冲县人民法院把农村清积工作列为重点,先后组织到界头乡、曲石乡、马站乡、固东镇进行专项执行活动,营造执行氛围,给被执行人形成较大压力,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2006年8月,曲石乡坪地村柞木树村民小组将村民康永然、康永恒、康永文林地内的林木卖给他人采伐。三人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曲石乡坪地村柞木树村民小组返还三人林木折价款6500元,限2007年7月24日前付清。逾期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人员找村民小组长做工作,村民小组长以集体无财产等为由拒不履行义务。
“清积”期间,执行人员再次找到村民小组,要求村民小组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村民小组长说道:“这段时间,我们也看到法院在大规模地开展执行,我也和村民们商量想办法尽快履行”。2月17日,村民小组长康应昌筹了一部分款,不足部分先用自己的一头猪抵给了申请人,案件执行完毕。
阳春三月天气新。边陲腾冲乡村,处处一片忙碌,农民们正忙着准备春耕。腾冲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也正走村串寨、田间地头,化解家长里短、磕磕碰碰的纠纷,与“三农”工作“同频共振”,共同演奏着和谐新农村建设进行曲……
服务“三农” 院长乡镇“问计”
“腾冲是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九成以上,人民法院必须做好为三农服务这篇文章。” 这是刚到腾冲法院工作两月多的李映宏院长,走访13个乡镇后的感言。
2月2至5日,李映宏院长一行先后到马站乡、曲石乡等乡镇走访座谈,了解各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求各乡镇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结束,该院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从四个方面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三农”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两个司法政策性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主动、有效地为“三农”工作做好司法服务。二是发挥好人民法庭面向农村、贴近农民群众的优势,加大巡回审理案件力度,妥善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确保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三是继续加大调解力度,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穷尽一切调解方法,尽最大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四是坚持以当事人为本,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困难农民群众打得起官司,积极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体的申请执行人救助机制。
悉心调解 反目叔侄冰释前嫌
陆兴沛与陆全波二人是系叔侄关系,两家毗邻而居,关系融洽。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后,双方互不相让,亲家变成冤家,互不往来。2008年11月7日,双方因共用的电线引发争吵,导致多年积怨终于爆发,在曲石海子小学校旁发生打斗,致陆兴沛头部、左小脚外伤住院治疗13天,开支医药费1385元;陆全波手臂也受伤,用去医药费58元。纠纷发生后双方在村委会、派出所调解时,各执一词、互不认错,未能和解。2009年1月22陆兴沛提起诉讼,要求陆全波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3185元。
案件受理案件后,法官分析案情,决定以调解为主,从“情理”着手,请双方关系人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2月24日,曲石人民法庭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分清双方过错责任,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双方亲戚也极力协助做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陆全波当庭赔付给原告陆兴沛人民币800元。
一起邻里之间为琐事发生互殴导致的健康权纠纷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化解了他们之间多年的积怨,换回了双方那份珍贵的亲情。
2009年来,腾冲县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涉农民事案件126件,调解撤诉116件,案件调撤率高达92%。一件邻里、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法官们的耐心调解下,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让边陲的乡村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和谐。
民事法官 周末乡镇“送法”去
“有户口就有村民资格吗?……”2月21日,星期六,在腾冲县腾越镇大会议室内,传出一阵阵的掌声,原来是腾冲县人民法院的民事法官在给乡村干部上法制课。
会上,民一庭庭长杜青结合实际,就村民小组的性质及村民自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被征补偿、村民资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体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等问题进行了讲解。中和法庭庭长赵绍湘就《物权法》中的物权公示、物权变更、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相邻关系等与现实生活中经常接触的问题进行了讲解。
法官们深入浅出,结合案例,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乡村干部们讲解了一个个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法律知识,受到参加培训200多名乡村干部的好评。
“清积”活动 村民小组长想法变了
“清积”活动开展以来,腾冲县人民法院把农村清积工作列为重点,先后组织到界头乡、曲石乡、马站乡、固东镇进行专项执行活动,营造执行氛围,给被执行人形成较大压力,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2006年8月,曲石乡坪地村柞木树村民小组将村民康永然、康永恒、康永文林地内的林木卖给他人采伐。三人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曲石乡坪地村柞木树村民小组返还三人林木折价款6500元,限2007年7月24日前付清。逾期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人员找村民小组长做工作,村民小组长以集体无财产等为由拒不履行义务。
“清积”期间,执行人员再次找到村民小组,要求村民小组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村民小组长说道:“这段时间,我们也看到法院在大规模地开展执行,我也和村民们商量想办法尽快履行”。2月17日,村民小组长康应昌筹了一部分款,不足部分先用自己的一头猪抵给了申请人,案件执行完毕。
阳春三月天气新。边陲腾冲乡村,处处一片忙碌,农民们正忙着准备春耕。腾冲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也正走村串寨、田间地头,化解家长里短、磕磕碰碰的纠纷,与“三农”工作“同频共振”,共同演奏着和谐新农村建设进行曲……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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