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中院:主打“马派”品牌 领航调解元年
2009-02-26 11:43: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宋庆党 宋跃武
  • 巡回法庭开在家门口。
  • 向群众发放司法便民手册。
  漯河,这片璀璨如花人杰地灵的热土,从来就不乏神奇。作为全国优秀法院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经涌现出“中国十杰法官”王树华、“全国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徐蓓、全国指导民调先进个人林德成、“河南十杰法官”寇文启等明星法官。在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今天,漯河中院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特色资源”优势,通过典型引路,打造“马派”品牌,成为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创“调解元年”的先行者……

          明星法官引路 铸就“马派”品牌

  “真没想到漯河法官办案如此迅速高效,你们亲民护民的情怀让我们深受感动……”“钱的事小,情的事大,幸亏法官以人为本,及时化解了我们台商兄弟的隔阂……”前不久,在河南信阳、四川德阳投资办企业的两位台商分别用登门和来电的方式,向漯河中院常务副院长侯保宗表达了共同的感受。

  现年48岁的吴余诚和57岁的黄永村都是台湾省桃园县人,作为同乡两人多年合伙创业。2007年3月15日,两人签订了一份股份交换协议,双方约定将黄永村在河南信阳安琪儿幼儿园23%的股份与吴余诚在四川德阳安琪儿幼儿园22%的股份进行对换,交换股份的股差为49.176万元。黄永村在支付给吴余诚23万元人民币后,因发生分歧下余款项26.176万元未能兑现。吴余诚遂将黄永村诉至法院。当初情同手足,如今冤家路窄,公堂之上双方情绪极为对立。受案后,该院常务副院长侯保宗亲自主持,高度重视,热情接待当事人,认真分析案情,讲究办案艺术,从大局出发,从高处着眼,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疏导调解工作,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答疑释惑,使多年的合作伙伴再次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部分履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就在三天前,侯保宗还“说和”一起涉外劳务纠纷,让一对“扬言告到北京都不怕”的当事人双双鼓掌称快。

  “调解是漯河审判工作的家常便饭,这也是我们大力实施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内容。” 谈起调解工作,侯保宗如数家珍,“其实我们这里靠调解工作‘成名发迹’的明星法官层出不穷……”

  盛名远播的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树华,是调解工作的“拼命三郎”。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来,办理各类民事案件2200多件,多数以调解结案,没有出现积案、错案,没有一案当事人缠诉上访。省高院曾授予她“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在她所经办案件中,无论多么繁琐细碎,她都觉得“民比天大”,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从来不怕麻烦,以一名女法官特有的细心和耐心去化解矛盾,使一件件纠纷圆满解决。2002年4月,两位70多岁的再婚老人之间发生了扶养纠纷,老太太王某因扶养费将老伴告上法庭。接过这个案件后,王树华首先考虑到两位老人年纪大、身体不好,在法庭上容易激动,不利于健康,也不利于解决纠纷。她便到老人家里拉起家常,又分头与老人谈心,引用小故事讲起法律,边说边帮老人干家务。王树华的行动终于感动了李老汉,两位老人和好如初。

  舞阳县法院辛安法庭副庭长林德成,扎根基层法庭18年,他办理案件1800余起,调解率达78%,无一上访、信访和超审限案件。“案结事了、双方服气”成了他办案中的不懈追求。有些案件判决书的草稿都拟出来了,但他仍没有放弃调解的努力。“他说话幽默有趣,没官腔,入情在理,让人服气,有时开庭大家都来看热闹,很受教育,俺们都叫他‘老林说事’哩。”曾因宅基地和邻居发生纠纷的辛安镇沟李村的刘桂英大娘说。

  林德成耐心细致的办案作风,让辛安镇双楼张村的张德旺和张永卿体会更深。张德旺和张永卿是前后院邻居,可这铁哥儿俩却因一场不该有的误会结了仇。在一次厮打中,张德旺将张永卿家人打成轻微伤。接案后,林德成多次顶风冒雪到双方当事人家里,不厌其烦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俩儿人还成了老林的“好伙计”。

  召陵区法院万金法庭庭长何德金,百姓送他绰号“可得劲”。在他审结的1600多件案子中,调解率(含撤诉)达75%以上,自觉履行率达95%以上。在长期的基层司法实践中,何德金真实地感受到判决的“两方无情”和调解的“双赢温暖”。漯河中院曾发回一起重审案件,原告是位盲人,认为重审是有人“从中作梗”,拒不接收一审中院送达的裁定书和一审法院的重审开庭传票,并声称要组织百名盲人上访。何德金接案后立即找原告做工作,可话说不到三句,原告扭头就走。有的同事说:干脆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到时拒不到庭,就按撤诉处理。”何德金没有这样做。接下来一星期他奔波于市盲人协会、原告、法院之间做工作,最终原告欣然同意参加重审开庭。案件也很快得以“善终”。

  郾城区法院孟庙法庭庭长罗文学,在基层法庭10余年,把调解工作前置,成为该院辖区最大立案数最少的庭长。在他的笔记本里,密密麻麻记载着孟庙法庭辖区各村镇基层调解组织的基本情况,这是他的开展基层法庭工作的“秘笈”。每到一处,他还专门为群众分发印有联系电话、收案范围等内容的“便民联系卡”。小小的一张“便民联系卡”,成了群众打官司的“告状一卡通”,让罗文学化解了不少“千千结”,也赢得农民兄弟的“自家人”赞誉。

  辖区一农户因林地承包费分发不详与两个村民组的数百名农民发生纠纷。双方不愿诉讼,又互不相让,最后大闹村委会。接到求助电话后,罗文学及时赶到与村委会沟通,建议由村委会出面对林地的承包费去向向群众作出说明。大量的疏通服教育工作使事件偃旗息鼓。

  河南十杰法官、漯河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寇文启,素有“婚姻调解专家”之称。他把自己的办公室装扮成“倾诉室”,插满鲜花,沏好茶水,为“来客”营造了温馨、和谐的气氛。据统计,他主审的案件调撤诉率达70%以上。在当地,一些闹离婚的夫妻在立案时就“挂号”点名要寇文启主办审理。他还有一本厚厚的“调解语录”,诸如“多一些灿烂笑脸,少一些应付语言,多一些耐心调解,少一些生硬判决”,“认真倾听化解怨气,动情晓理化解心结,因势利导化解纠纷”,“让调解的和谐阳光洒满法庭”,“用心调解,冤家路宽”等等,是他多年办案的心得。

  其实,像他们这样的法官还有很多……

  “现场办案、巡回办案、把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深入到群众中进行审理;深入调查、现场察看、走访群众,依靠扎实的事实证据释法明理进行调解。”这一创立于延安革命年代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正在漯河发扬光大,扎根成长,通过普遍推广已成为当地法院的一个“品牌”办案模式。

  而作为引路典型的明星法官,无疑成为具有马锡五办案特色“马派弟子”,成为漯河法院系统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漯河市两级法院一直坚持“方便依法公正审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的原则,把深入田间地头、企业学校、街道社区等巡回审判、现场办案,作为审理案件、接受监督、教育群众的工作模式,每月选择一批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各类案件,经常性、长期性地深入群众进行审理。

  该市两级法院还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作为第一责任,创造实行庭前庭中庭后“三步调解法”、“分类调解法”等行之有效的特色调解方法,妥善处理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将诉讼调解贯穿审判、执行始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法律、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办案196场次,当场宣判85件,现场立案62件,调结率达到86%以上,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干好“份外事” 案结情未了

  “上门立案,便民到家,一个电话就让俺农村百姓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司法文明和实惠。”2月24日,全国人大代表、漯河北徐集团董事长徐德全兴奋地与漯河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邱恺联手在北徐村委会门口挂上了“司法便民服务点”的门牌。

  徐德全的兴奋让漯河市的乡乡村村一样分享。“司法便民服务点”将在该市所有农村普及。临颍县法院作为漯河法院系统司法便民的试点以先行一步,在全县300多个行政村挂上了“司法便民服务点”门牌。

  “司法便民服务点”门牌载明辖区法院干警和便民联络员的联系电话。便民点将适时开展巡回审判,进行法律咨询,并作为拓宽调解渠道,畅通文书送达的“中间站”。法院聘请并集中培训过的便民联络员将为群众提供咨询,解答诉讼流程,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可及时进行调解。便民联络员还可以直接与对口法官联系,由法官直接提供法律指导与帮助。

  两级法院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建立了非工作日立案和信访接待制度,实行“非常规”的诉讼服务举措,尤其针对一些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情况,启动司法便民“直通车”,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真正做到“服务到家”, 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平等享受司法人文关怀。

  漯河中院院长邱恺介绍说,在过去,农民兄弟打官司往往手足无措,建了联系点以后,这些焦虑迎刃而解。同时通过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也可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发展。

  而就在同一天,随着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长邱恺和漯河市司法局局长张高峰联手揭牌,临颍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正式成立。据了解,人民调解工作室入驻法院,这在河南尚属首次。

  邱恺认为,当前大力推行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就是调解,诉讼调解“联姻”人民调解是漯河法院拓展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的一种有益尝试,让更多的民事纠纷通过人民调解“首道防线”的提前介入,得以化解分流,可有效缓解法院的诉讼压力。

  临颍县法院院长王振华谈到具体的实践细则: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主要职责是宣传人民调解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接受委托调解民事纠纷,主持调解民间纠纷等。司法局负责人员配备,法院派人联系、配合,但不参与具体案件的调处。人民调解室主持调解时,可根据需要抽调案件争执地相关人民调解员参加案件调处,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室正常有序开展。

  翻开该院向群众散发的精美详细的小册子,可以看到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范围包括诉前劝导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对双方当事人在本辖区内未经人民调解而直接向法院起诉的纠纷,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通过人民调解途径更有利于纠纷解决,法院立案庭根据自愿原则,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先不立案,直接将案件交由人民调解工作室依法进行调处;人民法院对已立案但未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且有可能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在庭审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对已开庭审理的案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庭可暂缓判决,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同时,对经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未依法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调解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调解协议的内容为单纯给付金钱的,当事人可持调解协议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而在源汇区法院,也积极响应马锡五审判方式,结合实际出台了“涉诉信访代理制度” ,在辖区乡镇、社区(村)信访接待调处室设立“群众涉诉信访事项代理服务站”,聘请乡镇信访办主任、社区(村)民调干部担任涉诉信访代办员,负责受理本地群众涉诉信访事项代理。涉诉信访人可采取口头、书面委托或电话预约上门等形式委托代理,并与涉诉信访代理服务站签订《信访事项代理委托书》,由其向辖区人民法院反映情况。

  前不久,对案件执行效果不太满意的农民老张,没有像别人那样盲无目的地上访,而是带着相关材料来到本村的“涉诉信访代办员”老王家里。老王了解情况后答应“出面”代办。一周后,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就来到村里解决了老张的难题,省却不少“跑上跑下”的麻烦。像老张这样的受益于“新规”的涉诉信访群众将成为大多数代表。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代理涉诉信访案件9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未出现一起缠诉缠访、越级上访或矛盾激化案件。

  与此同时,漯河两级法院还在各县区共设立了5个马锡五审判方式推广工作站,作为中院各民事审判庭联系基层法院的常设机构,工作站在中心法庭共建立19个司法便民服务点。挂牌以来,两级法院采取巡回立案、预约立案、口头立案等方法立案150件,发放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资料12000余份。

  邱恺说,其实我们这些工作都是审判的“份外事”,是司法工作的延伸,有些还是公益事业。但这些“份外事”,反而更有效地增强了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也赢得了大家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这也是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吧。

  积极从事并乐此不疲这些“份外事”的法官还真不少。源汇区法院法官徐蓓,把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把法官特有的严肃、公正与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爱心融为一体,谱写了一曲曲动人乐章。三年来,她先后担任市区多家中小学的法制辅导员,为全市28所中小学作法制报告36场次,并在漯河市人民广播电台开播“徐蓓热线”,利用自己在审判工作中积累的大量生动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教育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尊称为孩子们的“法官姐姐”和老师家长的“法律顾问”。

  漯河中院寇文启利用业余时间开办法律博客,与群众交流认识和见解,以循序善诱、娓娓道来的文笔弥合了不少濒临破碎的家庭,成为感情迷航者的“心灵灯塔”; 他还积极延伸法律服务,援助家庭破裂困难儿童,建立单亲子女档案,对他们进行定期回访,做到案结“情”未了。在他的努力下,已离婚的当事人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探视等问题还能经常进行沟通。

  去年以来,漯河市中院把巡回审判作为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模式,深入田间地头、企业学校、街道社区等巡回审判、现场办案,接受监督、教育群众,最大限度、最大范围地拓展、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巩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据统计,两级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办案156场(次),旁听群众上万人,案件调解率90%以上。同时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创出了经验、特色和亮点。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漯河中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力度很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广意义。”

  在漯河市今年的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现场会上,漯河中院院长邱恺要求全市法官把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切实把“调解年”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共同探讨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树立司法权威和形象。

  调解带来的效果究竟怎样?漯河两级法院尝到了甜头:在去年的省综合治理委员会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该委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的方式,就 公众安全感等内容对全省 18 个省辖市的 50000 人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漯河法院多项指数均居全省前列,公众满意率为 94.41% ,居全省第一位。同期,两级法院的涉诉信访率大幅下降。

  在实践中,漯河中院实行全过程诉讼调解,做到受理调、送达调、答辩调、庭前调、庭审调、庭后调、执行调,努力不错失让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破镜重圆的机会,巡回审判调解结案率达到90%以上。对于对法院、法官认识存在心理误区的当事人,会同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所在村、组基层组织,成立个案调解监督组,现场监督调解,调解成功8起案件。对于宅基地、相邻关系、土地承包、健康损害赔偿等纠纷,深入现场,实地勘验,结合案情,就地化解,共调解成功79起案件

  为细化调解工作,漯河中院牢牢把握了四个原则:一是服务大局原则。围绕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构建安定、团结、有序的社会环境,把促进发展、司法为民、服务“三农”、平安创建措施融入巡回审判。二是形成优势原则。在巡回审判中寻求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协调,形成法官法律专业优势,扩大巡回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兼容并蓄原则。吸收运用法律的力量、道德的力量、乡风民俗的力量、群众监督的力量,在基层组织、群众的支持下开展巡回审判。四是齐抓共管原则。协调市、县、乡、村联动,党委、人大、政府、法院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联动,构建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格局,5个县区委政法委都下发文件支持巡回审判,各县区法院明确76名干警为民调指导员。

  为营造轻松、随和的调解环境和氛围,增强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同感、信任感,两级法院还强调了一些“细枝末节”,诸如要求调解时讲究语言运用技巧,要把法言法语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加以表述和解释,以礼貌、文明、善意的态度对待当事人、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耐心提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不准表现出以权压人、以势压人的态度和言行,以免引起群众的抵触和反感。

  邱恺表示,在“调解年”活动中,两级法院会穷尽各种措施,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建立覆盖各个审判领域和审判全过程的立体调解机制,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为主”,实行“全程调解、全员调解”。不仅大力加强民事调解,还要积极开展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和解……

  我们相信,在漯河市两级法院,“调解元年”定是营造和谐社会的起点,而调解,将是法官们永恒的主题。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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