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为了不该凋谢的花朵
2009-02-17 16:27: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林发扬
  那天,一对中年夫妇从百里之外赶到法庭,饱含泪水把一份民事诉状递到我的面前。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他们年仅15岁的女儿徐某受鲁某雇请,到北京丰台区从事服装加工。11月27日3时,上夜班的徐某外出上厕所时不幸遇害身亡。犯罪分子施暴后逃脱,此案尚未侦破。原告无法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获得赔偿,只得向雇主鲁某主张权利。但鲁某在赔偿原告部分损失后,不愿意再赔偿。他认为徐某的死是犯罪分子造成的,责任不在他。现在自己服装店也垮了,还欠了一屁股债,实在无力赔偿。于是鲁某躲到外地打工,下落不明。

  面对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大,被告又逃避诉讼的情况,我有些犯难。要说这个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完全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却难以执行。如此一来,原告即使胜诉,也会因为无法执行而赢了官司输了钱。也许原告还没能从失去女儿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又会陷入到了执行难的烦恼中。那个无辜花季少女的在天之灵也无法安息。于是,我决定先从鲁某的亲属入手,一是通过他们找到鲁某的下落,二是希望他们能帮助鲁某履行义务。我先后找鲁某的姐夫、姨弟等人做工作,通过换位思考和以案说法来消除他们的对立情绪。虽然他们也十分同情原告的不幸,但对于赔与不赔,赔多赔少没有人敢表态。我没有气馁,先后10余次分别给原告和被告的亲属做工作。在最后一次调解中,我得知被告鲁某的亲属中,有一位中学教师,他在家族中威信极高,还自修法律。我决定就以他作为突破口,借力调解。我首先和他进行了家常式的交谈,然后是一番辩法析理。在我回答了他所有的疑问后,他终于信服,当即给远在福建的被告鲁某打电话,要他承担赔偿责任。经过两个小时的电话调解,被告鲁某终于表示愿意赔偿;被告的亲属也表示愿意凑钱帮他了结官司,只是在赔偿数额仍有分歧。

  看到我对自己的案子如此用心和耐心,原告也深受感动:“林庭长,被告赔再多的钱,也无法换回我女儿的生命,我们只是想为女儿讨个公道,看到您为我们的事如此操心尽力,我们也不忍心再让您为难,我们愿意再让 1 万元”。最后双方以6.2万元达成调解协议。

  当我把被告亲属东拼西凑的赔偿款递给原告时,原告的眼泪悄然地落在了皱巴巴的人民币上。

(作者单位: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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