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申诉人的第一次接触
2009-02-01 14:44: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尚晋彰
  到法院工作已经有十几个年头了。在刑庭做过书记员、审判员,还在民庭工作过若干年,同各种各样的当事人打过交道,他们之中有宽容平和的、有知书明理的;也有强词夺理、让人头疼的……。2002年被调到审监庭工作,有了第一次和申诉人接触的经历,却让我的心情异常沉重。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立案庭的同志移交一件刑事申诉案。申诉人是一位七十几岁的老人,为儿子犯罪的案件提出申诉。在仅短短两页的申诉书中,我却看到了一位老母亲对犯罪儿子强烈的爱恨交织,以及希望法院给孩子一个重生机会的渴盼。

  拨通了老人的电话,考虑到老人的年龄和身体,我尽可能不以刻板和严肃的法律用语跟她沟通。开始老人还能说些想法,渐渐地就变成了泣诉,虽然,我无法听清她在说什么,但却一直努力在听。后来,听到的只有哭声。

  通过阅卷,了解到老人的儿子由于一时的贪念,收受他人财物,若干年后案发,被判处有期徒刑。原案审理非常慎重,在定罪量刑等各方面均无可挑剔。因此依照法律规定,这个案件不会再审。如何去说服老人,真有些犯难。为了做好老人的工作,我和书记员来到老人家里。

  这是一个知识分子家庭,老人是五十年代国家培养的航天技术骨干,多年来夫妇二人为我国的国防科技事业做出了很多贡献。虽已退休,却仍在发挥余热。儿子被调到二老曾经工作过的单位,他们亲眼目睹了儿子的进步和辛劳。因为他起早贪黑,别人不愿干的脏活、累活他抢着干,有危险时他也从不顾个人安危,冲在第一线,多次受到表彰和奖励,他也从一名普普通通的工作人员走上了领导岗位,因工作出色,三十几岁即将被破格提拔为一位司局级干部。然而事情的结果却一落千丈,因为十年前的一时贪念而成了一名阶下囚。事发后,他们才明白,儿子这么多年为什么常常从睡梦中惊醒,为什么吃那么多苦而毫无怨言,因为他一直有负罪感,他一直以自己的行为赎罪。

  在同他们的谈话中,还了解到老人提出申诉并未征得儿子的同意。因为儿子愿意接受判决,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接受惩罚。但是,这对古稀老人却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也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

  这起申诉案使我感到,我的工作不仅仅是解释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决,判决是否正确,还应努力安抚这两位老人。在申诉期间,我多次给老人打电话,与他们交谈、沟通,每次电话中老人总是在哭,她怕儿子为此而堕落,她怕儿媳扔下孩子离开这个家,她怕因身体有病等不到儿子出狱的那天,她怕……。在送达驳回通知的那天,老人对我讲:原本一个好孩子,一时糊涂犯错,放到劳改场,与罪犯为伍,这会彻底毁了他的一生。

  从法律上讲,犯罪就应接受惩罚,理应为所犯的罪行付出代价,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从情理上讲,老人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可是作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法官,却不能感情用事,不能以情代法。

  同情老人之余,我在想,对待这种情况,我们应做些什么呢?!我们的法官不仅仅是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教育、感化、挽救那些犯了罪在接受惩罚的人,还要做好罪犯亲属的思想工作,同时鼓励他们的亲属去关心他们、不要遗弃他们、帮助他们重新做人,让他们有信心以新的面貌重新走上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而这也是法官的责任和情感。

(作者单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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