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三个强化” 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抓党建工作促队伍建设纪实
2009-01-13 15:55: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毛成春
  去年以来,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强化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有效促进了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稳步发展。

  一、强化领导班子和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法院党建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法院队伍及整体工作的好坏。该院党组狠抓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支部、党员三个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一是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院党组始终把握党建工作的方向,坚决克服就党建抓党建的倾向,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法院整体工作中来安排部署。在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时始终坚持两个标准,即把服务于审判工作作为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公正司法与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为衡量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准。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换届选举制度》、《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党组决策、部门执行、纪检监督的工作规程来运作,落实了法院党组成员对各党支部包保责任制,逐步形成了以党组为领导核心,以机关党总支和各基层党支部为工作主体,以纪检组、政工科、党务干部为骨干,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党组工作意图的实现。

  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院党总支部下设13个党支部,共有党员219人。坚持把党支部建在庭上,支部的作用发挥在庭上。各支部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三会一课”定期进行,党员冬训全员参加,党员干部政治表现半年评估一次,并记入干警全息档案。在支部带领下,各审判庭干警依法审理诉讼案件,妥善解决各类纠纷,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今年1到12月,共办结各类案件5300余件,收结案件数量位居济宁各基层法院前列。同时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了一系列“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为所包村庄筹措资金7万余元,帮助该村修建漫水桥、挖掘机井、硬化路面,组织农技专家讲授兴农科技,免费赠送防疫药品,积极进行法制宣传,被评为“济宁市包村工作先进单位”。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全院党员干警缴纳特殊党费、捐款捐物合计16万余元。

  三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立足争创,坚持经常、注重实效”方针,号召各党支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年初要求每位党员干警,结合自身岗位职责,签订《党员承诺书》,由各支部对承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连年开展“维护法院形象标兵”、“廉政建设标兵”、“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在审判一线设立“党员示范岗”、“巾帼示范岗”等,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青年法官积极申请加入党组织。今年又有两名同志转为正式党员,两名同志成为预备党员。

  二、强化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是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该院始终把党员队伍建设作为根本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围绕“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指导思想,不断强化党员干警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努力组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严谨、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一是抓教育,促进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提高。相继开展了“深化三学三创转变工作作风”、“大学习大讨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多项教育整顿活动,引导干警从修炼内功上下功夫,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服务、为谁司法”和“如何服务、如何司法”的世界观、方法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和队伍状况,开展了“责任”、“落实”、“岗位”、“保密”等主题教育活动,促使干警为自己负责、为所在局庭室科队负责、为法院形象负责、为人民群众负责,强化干警责任意识,打造团队精神。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建设,要求每位干警做到“净心、净身、净行”,做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法官职业道德的典范。认真开展向宋鱼水、金桂兰、黄学军等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在干警中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培训,促进干警司法服务水平提高。组织干警参加计算机、审判技能等各类业务培训;连年开展庭审观摩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司法服务水平;鼓励干警专升本、本升研,参加高学历教育;倡导“读一本好书、开好一个观摩庭、写好一份判决书、撰写一篇理论文章、编写一个好案例”五个一学习活动;引导干警自建知识架构,成立法律适用研究会,通过对各类法律问题的交流辩论,达到共同提高业务水平的目的;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文风,加强调研工作,做到以调研促审判。目前,该院干警本科学历占干警总数的89.6%,有13名同志已经取得或正在攻读法律硕士,有27名同志通过司法考试。近三年来,有1100余篇案例报道、130余篇宣传调研文章被上级法院或各级报刊杂志采用,26篇论文分别在中央、省、济宁市法院系统及各级法学会组织的研讨活动中获奖,连年被评为“全市法院调研先进单位”。

  三是抓管理,促进案件审理质量效率提高。实施案件督导员制度,选调优秀党员干警担任案件督导员,负责了解掌握案件质量和审判基本情况,制定和实施案件质量规划和提高案件质量的措施,听取庭审和案件评议,掌握审判人员审判技能,从机制上解决了质量管理的棚架问题,实现了案件质量的动态管理;实施案件细节管理,将案件划分环节,环节责任明确到人,赋予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流程的检查处置权,对审理进度进行跟踪,对不能达到标准的案件,给予业务庭及责任法官适当处罚;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由审判监督庭对已经审结的案件,逐案进行全面的质量评查,评分划等级,结果记录在卷,通报主审法官及所在部门,并记入法官执法能力档案;在立案送达时向各当事人发放免费邮递信封和征求意见函,当事人在案件的各个环节都可随时向院长反映案件审理及法官廉洁、文明情况;严格案件签发制度,实施案件层级签发和印章审查制度,促使干警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质效意识,在追求优质高效的同时自觉依法办案。

  三、强化机制建设,树立和维护法院公正司法形象

  良好的机制是搞好党建工作、树立和维护法院公正司法形象的基本保证。该院着重在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廉政监督机制和队伍教育活动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科学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按照工作性质,将队伍分为审判执行、审执协助、法警与行政四类,根据道德层次、知识水平、性格品质、身体素质、沟通协作、能力方向、能力层次,建立个人全息档案,全面动态掌握干警发展情况,并通过科学组合,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个干警的工作潜能,做到人尽其才,个个有为。采取组织制定标准、干警自荐争创方式,开展“标兵、能手”评选活动,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制定、完善《岗位工作底线标准》、《全员素质提升达标考核制度》和《岗位目标管理千分制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考核奖惩。把营造家的氛围、贴近法官心灵作为队伍管理的内在追求,开展多种形式的谈心活动,强化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全体法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健康体检,确保队伍良好的工作状态。新建审判综合楼和法官公寓,改善办公条件,解决集中居住问题,提高干警职级待遇等等,使大家真切地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法院大家庭的温暖,全院上下人心思齐,奋发思进,有力推动了审判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是健全廉政监管机制,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实施“跟案查明”制度,对上级批转和社会各界、当事人反映的案件和事件,逐案查清,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干警有问题及时惩戒,对恶意诋毁人民法院形象的,对恶意陷害、诽谤法院干警的,组织出面按法律程序处理。实施“诫免谈话”制度。对新入法院工作人员、职务晋升人员、各项审判工作成效显著拟呈报表彰人员,及存在不廉洁现象人员,分别由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廉政诫免谈话,警钟长鸣。实施“责任连咎”制度,一人违纪受到处分,所在单位其他人员特别是单位负责人要受到相应的处分,分管领导也要受到追究。推行“重点管理”制度,对存有问题苗头的干警排查筛选、对号入座,对筛选出的问题干警纳入重点管理范围,责令其停职培训,限期改正,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在对有问题的干警进行重点管理的同时,对其所在部门也进行重点管理,责任连究,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严格落实“五条禁令”,实行挂牌上岗、上班签到、外出去向公示和中午禁酒等制度,从业内、业外各个环节、细节上严抓作风建设。实现了“三个不出、五个提高”的廉政建设目标。

  三是健全教育活动机制,确保各项教育活动收到实际效果。适时有效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是确保党建工作收到实效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该院根据实际需要,抽专人成立了“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各项教育活动的开展。为使活动收到实际效果,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采取网络课堂培训、党课培训、专题培训、以案释法、以案析理、心得交流、学术研讨、理论考试、读书会、廉政文化“六进”等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积极开展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一名干警的书法作品被收录到最高人民法院编写的《人民法院廉政文化作品集粹》;在邹城市纪委举办的全市“转变作风、廉洁从政”的演讲比赛中,该院荣获优秀组织奖,参赛干警获个人二等奖;实行廉政屏保常警示的制度,将干警的照片和廉政格言制作成屏保程序,让干警在工作中时时不忘以廉为本,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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