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存单涉及金额139万 伙同他人骗取银行33万
2008-12-10 14:48:55
     中国法院网讯 (丁伟)  日前,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金融凭证诈骗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田少峰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02年至2004年之间,被告人田少峰伙同董开河、董开忠(均另案处理)等人预谋,由董开河以他人名字虚开利辛县纪王场信用社存单,被告人田少峰传交假存单帮助诈骗信用社钱财,共计11起,涉及金额1398500元。其中已经骗取333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少峰伙同他人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骗取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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